宁总变身大醋缸

“致远哥!你看那里那里,标志性建筑,圣伊丝大礼堂!每年的圣伊丝金桂冠都在礼堂里授予,你知道吗?”

中世纪风格的石板路上,能听到喷泉的流水声,欢快的音乐,还有来往行人的欢声笑语。一辆高大马车轮子咕噜噜压过青石板,林鹿从车上探出脑袋,兴奋地比比划划。

“我跟你讲哦致远哥,这里有上千年的历史了,而且礼堂和周边建筑都是石头结构的,据说当初修建的时候,跨度过了上百年,第一代设计师是个神父,叫汤姆林奇。他修建了礼堂的前半部和半个广场,他去世后他世俗的兄弟接过了这个任务,之后是兄弟的儿子,儿子的儿子……林奇家族大概经历了五代人,才真正将这些雄伟的建筑给建立起来——啊,转过街角就看得更清楚了!致远哥你看,大礼堂的廊柱花纹,是不是和旁边的副塔楼不一样?

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副塔楼是最后建成的,和最早的大礼堂隔了一百多年。那时候早期流行的阔体方廊已经不流行了,变成了圆润但是花纹精致的细长廊柱。其实这样风格不是很搭调对不对?但是呢,小林奇……唔?”

一枚葡萄突然塞进了林鹿嘴里,打断了他的滔滔不绝。

“致远哥你干嘛?”

“乖,吃点水果,再喝点水。”

宁致远摸了摸他的头发,笑容里带着无奈。

“小鹿啊,自从到了圣伊丝,你已经连续不断地给我介绍了快半小时了。从历史到人文,从城市到建筑——我是很喜欢听你说没错了,可你不觉得累吗?”

“不累啊!这可是圣伊丝,怎么可能觉得累!再说,咱们不是有马车坐吗?”

宁致远忍不住叹了口气。

林鹿这满面红光的,两只眼睛都发亮。看得出说的是真心话——他何止不累,还兴奋得要命。

可是林鹿不觉得累,他替自家宝贝累啊!身体又不好,这才从飞机下来,就闹着一定要马上进圣伊丝城——那架势,就像是信徒到了圣地麦加,朝圣的心啊是一分钟都等不了了!

……昨天晚上他忍不住抱着林鹿亲热时候,他都没有这么心急!

……生气。

……吃醋!

越想心里越不痛快,宁致远忍不住一把将林鹿捞进自己怀里。

“宝贝。”

“嗯?”

“你喜欢圣伊丝多一点,还是喜欢我多一点?”

“哈?”

林鹿睁大眼睛,明显是被他奇葩的脑回路给惊呆了。过了好一会,才小心翼翼地说,

“额,致远哥。你是个人,圣伊丝是座城,这怎么能放在一起比啊?”

……所以,是没办法果断说出我喜欢你多过圣伊丝是吗!

……可恶,心里更不痛快了!

不过宁致远不痛快归不痛快,酷盖的面子还是要的。

不能把吃醋表现得太明显,那显得太幼稚了。就流露出一点点,一点点怅然若失就好!反正小鹿那么敏锐,很快就会感觉到的。到时候我也不要求太多,他乖乖亲我一下,我就被哄好了。

嗯,就这么决定了。

宁致远想好了,就闷闷地“哦”了一声。两手插进裤袋,给自己点了根烟。

五分钟后,烟抽完了。

林鹿还没有来对他说一句话,甚至没看他一眼。至于亲亲?那纯粹是想太多了。

这也难怪。

毕竟,这可是圣伊丝啊。

圣伊丝这三个字,是有着古老传统的舞蹈比赛,更是一座同样古老的城池。

最初的圣伊丝舞蹈节,不过是献给艺术与美之女神的献祭庆典,当初这片土地上所有敬奉女神的城池都会派舞者来这里参加祭祀,用精湛的技艺向女神诉说虔诚。

后来,城邦纷纷易主,那个政教合一的强盛国家也渐渐衰落,最终分崩离析。墙头变幻大王旗,多少兴衰离合,就连曾经统治整片大陆的女神信仰也消失不见了。

可对于艺术与美的热爱,却融入到这座小城每一块石板路里,凝结在每一寸时光中,最终跨越千百年的历史,照耀到如今每一个走过的行人的脸上。

舞蹈是这里居民们共同的信仰。圣伊丝舞蹈节,则是城市里最隆重的庆典。

平时这里只有几十万人的常驻人口。但到了圣伊丝舞蹈节举办,几万人蜂拥而入,整座城市都化为美丽的布景,处处充满欢乐的节日气氛。

而宁致远和林鹿到达的时候,距离决赛都没几天了。庆典即将被推向高潮,此刻的圣伊丝,可说是一场艺术的酒池肉林——街道,广场,喷水池边,不论身在何处,都能看到艺术家们的即兴演出。任何人都能驻足观看,有人喝彩,有人鼓掌,还有些一时技痒,脱下外套就舞动着身体融入其中,一起翩翩起舞。水平或许有高低,但那种从内而外的快乐与幸福,却从他们身上洋溢开。

何止是舞蹈?

音乐家在旁边伴奏,戏剧家同样在挥洒自我。不远处,画家席地而坐,在写生本上涂抹。

几乎每隔一条街道,就能看到某位作曲家的故居,乐谱刻在墙上,雕塑立在街头,就连街上即兴表演的乐队水准都是一流!更别提那些街头舞蹈艺术家了!

这样的气氛里,林鹿就像回到了灵魂上的故乡。他一双眼睛都不够用了,上半身都快探出马车厢了。就这个劲头,他连回个头看宁致远一眼的功夫都没有,更别提“敏锐”地感受到他隐约的不爽和傲娇?

“咳。”

等了许久,宁致远忍不住了。

他咳嗽了一声。

毫无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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