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可寻_
,站在他身边,总是容易有心跳的感觉。
当然,也许是我书看太多了,脑袋发晕容易有错觉。
可是,我很讨厌听见林竟经常和不同的中年男人进出宾馆之类的谣言。
虽然他只是我的同桌,没怎么跟我说过话,但我当他是朋友,是很好的朋友,从开学第一天起就坐在我身边的
朋友。
我不许别人乱说他坏话。
那个在背后,很鄙夷地说「林竟那个贱货」的男生,在上体育课的时候,被我「不小心」用篮球狠狠地砸中了
脑袋。
2
「文扬,你做班长的,去联系一下林竟。」这是三年级的某天,欧阳派给我的命令。
我拿着那片写上他手机号码的纸片,被班导欧阳差遣去找林竟,旁边的肖玄愤愤不平,「不公平,为什么你联
系的是林竟,我就是张大伟!」
林竟和张大伟,是高三第一次年级统考仅有的两个挂满红的败类。
除了语文以外,几乎全拿了满分的我,实在很难想像得出来,智商要低到什么程度,才有办法每门都考不及格
,但显然张大伟比林竟要表里如一的多,一眼望过去就看得出来不聪明。
对美色非常执着的肖玄,无论如何,不能忍受那个痴肥的、行动比反应还迟缓的男生。
终于有可以再跟林竟说话的机会,我好紧张,差点连话也说不清楚了。可那家伙说他腿断了,草草两句就挂了
电话。我猜他是在撒谎。不管怎么样,他一定是觉得我很无聊。
虽然很难过,那晚上的打工,还是不能不去。
周末的晚上,我会偷偷去Narcissism半工半学地调酒。那里的调酒师是T城最好的。我喜欢调酒,因为我父亲喜
欢。
第一次看到两个男人在我面接吻的时候,我是脸色发绿,使劲抓着台面,才没让自己晕过去。
时间一长,就慢慢地习惯了。我在打工的时候,应老板要求拿掉那黑框大眼镜,据说算得上帅气,所以经常被
客人搭讪。
在这之前,我倒是从来不知道我对男人也能有吸引力,在南高两年多,都没见哪个女生冲我尖叫过,公认的白
马王子是肖玄,我连匹马也算不上,我只是个普通人。
那晚我头一回被人明目张胆地调戏,而那家伙就是几个钟头前自称摔断腿、正在打石膏的林竟。
清楚听到那笑得贼兮兮的家伙咽口水的声音,我鸡皮疙瘩都站起来了,吧台那么高,那么宽,亏他还能爬上去
,然后挣扎着把脸凑过来。
我的原则是,要在任何一个占我便宜的男人头上敲一个酒瓶。
但他的嘴唇贴上我脸颊的时候,那种柔软温热的触感,让我哆嗦了一下,一时间热血上涌,呆若木鸡,不仅没
有出手,脸还很不争气地变成了丢脸的红色。
下一秒,他就被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从吧台上拉下来,占有性地死死吻住。
我低头免得去看他们纯熟的表演,顿时为自己刚才那几分钟的心跳失速而懊恼。像我这种凡事认真得几近古板
的人,根本玩不来他们那些游戏。
但我终于还是有机会抱了他,在伤心地喝醉酒以后。自己那时候真的是很有勇气,也很卑鄙。
把他用力压倒在床上的时候,过量的酒精的确令我头脑发热,可是我清醒异常。我当然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也
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我想要身下那个人,我喜欢他,想拥抱他,我希望他能够是属于我的,奢望他能够、水远陪着我。
我很寂寞,我最在意的两个男人,一个是我父亲,我们那么那么爱他,可是他已经不要我们了。
另一个就是林竟。
我想要他认真地看待我,而不只是一个开玩笑、寻开心的对象,可是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方法。
抱他的话,也许他可以明白我的心情。
那是我的第一次,没有经验,只凭本能。
我表现得乱成一团,我很心虚,怕他会挣扎,要是他拒绝了,哪怕只有一个「不」字,我都不敢再继续下去。
他从头到尾一直在重复着喃喃地说「你醉了」,但他始终没有说「不」,始终没有推开我。
被他的温暖包围的时候,我颤抖起来,死命地紧紧抱着他,觉得终于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毕竟他掐进我肩膀
里的手指是那么用力,紧贴着我的胸脯炽热异常,黑暗里清楚感到他激烈的心跳。
一瞬间,我以为他也是喜欢我的。多好的美梦。
醒过来的时候,他没有在我怀里,甚至没有在我身边。他微笑着站在房间的另一头,说,早安!
他那么镇定悠闲,神态自若,笑嘻嘻的,他跟我说,喝醉了难免做些蠢事,你就当放了个臭屁,风吹一吹就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