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与妹
闻歌看着张莫鱼,她心里的大半依旧当他是哥哥,只是从游手好闲的哥哥变成忠实可靠的哥哥了,毕竟经历了那么多事。
但也是因为经历了那么多事,她心里的另外一小半也慢慢把张莫鱼当做一个男人看待了,不过只有一小半啊。
说起龙四吧,从前总觉得他像一条锦鲤在自己心里不断地用尾巴扫出涟漪,如今提起模糊地倒像是前世发生的事情。
仔细回想,那时对龙四的痴应当是夹杂了对父亲的倔。
那时她不懂事,只觉得父亲心太偏。
要不叫黄金是世上最坚韧之物,一摸那冰凉凉的黄金,闻歌的倔病就被砍破了大半。
有个成语叫做一字千金,但实际上世间上许多事是一金胜过千言万语,尤其是表达真情这件事,看一个男人爱不爱你,到底还是真金白银摆在眼前最具说服力。
须知道世间的大丈夫有两样东西最贵,一就是他身上所有的钱,二就是他眼中的泪。
钱是英雄胆,泪是伤心处。
张太直无疑是个真正的大丈夫,能屈能伸不说,才智超群,泰山崩于前而不改色。
这样的大丈夫把钱和泪都给了闻歌,爱得实在是货真价实,黄金不管沉没沉,至少真真切切在闻歌手里摸过,临死那天他还在为没能给她陪嫁而难过地哭出来,这泪更是比黄金价更高。
要知道秦氏死的时候他倒是未曾落泪,物以稀为贵,张太直这种铁石心肠的英雄泪才叫人觉得价胜黄金,也可见闻歌在父亲心中之地位之重。
相比龙四那些书信里的小诗词和小礼物,小巧趣和大情义,闻歌还是会比轻重的。
这两个男人放在天平上,那还是张太直在天平上更沉些,龙四那头的小儿女之情在秤盘上高高翘起。
闻歌在心里把这些比较又日常过了一遍,自然还是听从父亲的遗愿。终于开口说道,“恩情恩情,我想我跟爹一样,是恩在前,情在后的。真不真情……爹说得对,才相处了多久,怎么就真情了……”
只是跟张莫鱼的婚事她也是暂时没主意,不过来日方长,去大梁的路那么长,她总有一天会想好怎么接受这个婚姻的吧。
张莫鱼看到了床头挂的红宝石佩剑,想起了自己怀里的红宝石。
“闻歌,可作为过来人,我想宋七小姐之于我,就像龙四之于你。”
闻歌把衣服放在床头的包袱皮里压平,语气转为平淡。
“那你也不把戒指当过了吗?就像你说的,不是一路人,就别钻牛角尖了,我……早就不去钻了……其他的事情等去了百济再说吧。”
张莫鱼被说愣了,他感觉妹妹好像真的把龙四给放下了,他也不想再费脑子了,至于那个拜堂,反正闻歌年纪还小,等去了百济甚至去了大梁再说也不迟。
“那就等去百济再说吧,我想等到了百济边境安全的地方后就跟柳姑娘分手……毕竟不知道之前老爷子飞鸽传书找来接我们的那个高手什么时候能跟我们接上头,带着她在身边总觉得怪怪的。”
闻歌继续理着衣服,“我还以为你会念着以前的那个婚约,还把她当未婚妻呢。”
张莫鱼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什么未婚妻,拜堂拜得不是你吗?她挤不进来了……不过饭做得还是不错的,勉为其难做个妹妹吧。”
闻歌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揶揄道,“随便,反正你是一家之主,你说了算。”
柳司罗在门口,左手捏着一团半干半湿的细泥,右手捏着门把手,柔嫩的嘴唇在难过地抖动。
她本觉得与张莫鱼在此相逢是上天暗示她的缘分,且张莫鱼到底痴心托付给她过,至今都对她不错,一句重话都未曾有过。中间她爱慕过龙四,他也跟大秦女子要好过,也算是你来我往。
如今她也不求什么富贵,只想安安妥妥过温吞日子。张莫鱼脾气温软相貌不差,本还有些轻浮跳脱,现在也已经全然稳重成熟了,让她好感倍增。此刻又是命运撮合,正是两人一起去百济重新再续前缘。
她也是暗暗决心听老天爷的话。
本来她想张莫鱼都已经落魄至此,要得他的心真如探囊取物。
可谁知这对兄妹竟然不是亲生,还luàn • lún 成婚!
最可恶是目中无人,竟把她算作一个排不上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