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是难忘
一个人一旦成为收获思想的庄稼,就可以脱胎换骨地去从事自己所崇尚的纵然平凡却不无高尚、即便枯燥却不无意趣的事业,就会在独守心灵天空的日子里,心无旁骛地去专注于对人生、对社会的拷问和探求。
成功与否、欢乐与否,似乎并不重要,只是自觉地一门心思地倾注对生活、对命运的热忧,并在苦苦前行的人生旅途中,始终保持坚忍不拔、一往无前的姿态,义无反顾地“我以我血荐轩辕”。不可否认,成为收获思想的庄稼,其实是一种对自我人生品格的打造和建构,是对自我人生精神的锤炼与提升。
这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不容浅尝辄止,也忌讳装模作样,它需要坚毅与耐心,需要理智与虔诚,需要锲而不舍的勇气和孜孜不倦的勤勉。
一位已逝的伟人曾说,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如果一味喜好于物欲的追求,热衷于清谈的陋习,沉湎于功利的向往,那倒真该扪心自问:除了这些,我们是否还需要一点清醒的良知呢?
不然,思想的土地便会荒芜,心灵的世界便会缺失,一些原本有益的常识便会受到糟践乃至遗忘,这种于不经意中产生的精神颓废与沦落,无疑是可怕的。因而我警醒于世俗的风尘里,摒弃了麻木不仁,坚拒了随波逐流,在有限的人生时空里,至少保持了一种永不懈怠的行为与思维方式。我绝非是那种唯我独醒的狂妄之徒,也不是那种自感清高的另类之夫。
但我始终明白,我虽不能扭转乾坤,然而,可以为这个世界送一缕阳光,哪怕一滴清露;虽不能充当生命之舟的罗盘,然而可以充当激情昂扬的桨手。
我常想,即便哪一天生命走到了尽头,我却依然可以坦然而自豪地说,我曾是收获思想的庄稼.....
宋璟如十三岁的时候是宋家班的绣球女,着红衣,持绣球,在舞狮的队伍中来回穿梭,绣球在她手间与脚下翻飞,引得群狮来枪。她轻盈如燕,动脱如兔,是最抢眼的一抹火红。
这日是白音王爷的寿诞,到场的多是蒙古王公及达官显贵,宋家班人人卖力且战战兢兢,唯恐出了什么差错。
好不容易熬到一曲终了,最后一个鼓点敲定,璟如右脚轻轻向上一踢,绷直了足尖,正好顶住了下落的绣球,只见绣球打了个旋儿,竟就此静止在那里
在那个时候,全场的人为之喝彩。
白音王爷大乐,笑着叫众人上前领赏。
璟如走在最末,爹爹与师兄们高大的身形把她遮了个严严实实。她时不时探出头去看他们的侧面,不明白他们怎么听到领赏也没个笑脸。
王爷赐酒,整个宋家班的人都跪下谢赏。
璟如自然跟着照做,当起身的时候她听见边上
她扭过头,见桌案后的少年比自己略年长些,面容俊秀且肤色苍白,身上穿的是绛紫色的织金锦袍与貂鼠皮裘,与自己是富贵贫贱之别。
可她只是想,就算如今大都已到了深秋,这个人也忒惧寒了些。
“你会吗?“少年又问了一遍。
“当然会的。”她笑说。
“好,”少年斟过一杯酒来,“我请你喝酒,你教我踢蹴鞠,可好?“
她看了看自己手中,空空的。
然后,她看到父兄都得了王爷赐酒,顿时起了好胜心,一把夺过少年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
“好。
她也说了一个好字,在后来的很多年里,她曾很多次想过,若自己当时不说这好字又会如何?想来也不会怎样一-只不过,少了一段刻骨相思。
少年名叫彻辰,懂得蒙语的二师兄说那是贤者的意思。璟如听不明白,只道彻辰就是个特别闲的人。
有了名字,她跟着便知晓了许多风言风语一彻辰是白音王爷的义子,只是背地里,人人都说他其实是王爷与汉人女子生的野种。
她不管这些,只是问他,“你想你娘亲吗?
她也没了娘亲,于是觉得他和自己同是天涯沦落之人。可彻辰只是狠狠地瞪她,抹掉额头玩蹴鞠热出的汗,一言不发地掉头就走。
谁想到,他下一刻就晕倒在地。
这可把璟如吓得不轻,她不晓得这王爷府的小世子竟是如此的体弱多病。他们约着见面的地方这样荒僻,彻辰又是躲开了众人才偷偷跑出来的,能照顾他的人只剩璟如了。
当彻辰慢慢醒来时发现自己身在茅屋里,屋外夜色将临,火塘里烧着枯枝,自己身旁是已经睡去的璟如,他看她用金铃与南国红豆做成的头花,金红两色,欢喜张扬。
他想起方才朦胧中自己靠在某人背上,温暖而安逸。耳边,就是这金铃的响声。
次年,璟如的父亲也病逝了。宋家班由大师兄接手后就没了昔日的风光,师兄们一个接一个地离开了班子自谋生路,懂得蒙语的二师兄进了一处万户府当护院。
璟如曾在庙会上见过他,那天万户府的小姐由奶娘陪着出来逛逛,她那个木讷的二师兄就跟在后头保护,三步开外的距离,一步不多也一步不少,仿佛那远近就是雷池,不可逾越半点儿。
那万户家的小姐可真好看。她咬着桑葚这样说,一旁彻辰看了摇头,用洁白的丝巾擦她被桑葚汁染成紫黑的嘴角和指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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