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如果我有喜欢的人呢。

 十五岁时的心动对象按理说是能回味半辈子的, 但对应允而言,被广播叫到教务处去挨批的印象更深刻。

 太难堪了,尤其是当着他哥的面。

 其实他自己受点处分最多沮丧一阵子, 没什么大不了的。可让他接受不了的是, 时淮还陪着他一起听了通班主任训斥。让他哥丢脸比他自己丢脸心塞一百倍。

 就觉得,小王子怎么能受这种委屈——那会儿他还没脱离奶狗期,时淮在他心里高贵优雅的小王子形象从第一次见面开始, 延续到十五岁依旧坚不可摧。

 在篮球场上给他送水的姑娘听说后来去混了娱乐圈,长什么样现在已经想不起来了, 只记得确实漂亮, 高鼻梁大眼睛。

 害羞的时候睫毛一颤一颤,好像能从眼睛里飞出只亮晶晶的蝴蝶来。

 她是被一群同学陪着过来送水的, 被簇拥在人群中好像小公主。看到她的时候他莫名地想到时淮, 想到小王子和小公主好像很般配。他接了水, 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那次之后小王子就被封尘在历史里。他只叫时淮公主殿下了,带着点故意捉弄的语气。

 时淮也有和公主一样的漂亮睫毛, 也总是被簇拥在人群里成为视线焦点。最重要的是, 公主殿下和小公主的组合听起来没小王子那么般配,他邪恶地希望时淮晚点遇见喜欢的姑娘。

 不知道时淮对感情冷淡是否因为这句言灵的应验,他感到罪过又心满意足。

 应允不自知地弯起嘴角,半张脸埋进枕头里睡得很香。

 他是个自私的弟弟, 自私且理直气壮。他希望能比时淮更先找到喜欢的人,这样就不用因为嫉妒而做出更多坏事,惹时淮恼怒。

 至于是嫉妒时淮还是更嫉妒那个得到时淮青睐的人, 并没有细分的必要。只要他能找到一个温柔美丽的小可爱当老婆, 一切问题都能迎刃而解了。

 隔天早上醒来, 他不舒服地掀开被子看了一眼,内裤里湿黏的一团。

 幸好时淮背对他还没醒。他赶紧下床去冲澡,换了身干净衣服出来,公主殿下还在睡。

 两天没挨打了。应允作妖的毛冒出头来,跳上床想把他哥蹦醒。但时淮翻了个身,露出的脸上表情很疲惫,他又立刻收了神通,跪下来轻轻晃时淮的肩膀,“哥。”

 时淮听见他的声音,皱着眉抬手挡住畏光的眼睛,“嗯……去把窗帘拉上。”

 “哦。”应允跳下床去拉了窗帘,又跑回来趴在床边摸他的额头,“你是不是做噩梦了?”

 “梦见小金了。”时淮低声道。

 应允唉了一声,手心还贴在他的额头上。

 小金是前年去世的。宠物狗的寿命只有十几年,陪伴他们长大的那一只已经算是寿终正寝了。他们一起在院子里铲土,在小金喜欢奔跑的草坪上挖了一个很深的坑,把它放进去埋掉。

 应允还记得,那天落着小雨,时淮蹲在泥泞的草地上,双手贴着刚填平的墓坑。他平时是很爱干净的,可是那天手上裹着泥水,淋了很久的雨,像隔着地下六英尺的距离跟平常一样摸小金的脑袋。

 小金是早逝的妈妈送给他的礼物。即使谁都知道衰老和死亡不可避免,但他心里肯定难过死了。

 “还有我呢。”应允安慰道。

 他拉着哥哥的手放到自己头顶,就像那天任凭裹着泥水的手弄脏他的头发。他露出一个差不多灿烂的笑脸,还有洁白的犬牙尖尖,“我还能活很久呢。”

 时淮看了他一会儿,挪动身体把他的脑袋抱在怀里,右手来来回回地rua他后脑勺的头发。

 他都没动,乖巧地待着。他哥感性的时候不多,在这种时候他应该要自觉地尽一点弟(小)弟(狗)的义务。

 可能是因为做了悲伤的梦,时淮整个早晨情绪都不高,被他拉着才下楼吃早午餐。

 餐桌边许青蓝和夏赢正在给面包涂果酱和黄油,两个人都挂着似有若无的黑眼圈,显然是为爱鼓掌熬夜熬得太晚。

 异国他乡也不是法外之地。每天看这对小情侣黏糊糊地腻在一起,连他都觉得燥了,还有点子酸。

 可惜今天哥哥心情不好,他也没有开玩笑的冲动,只啧了一声聊表心意,“你们今天要出去玩吗?”

 “不了,吃完饭再补个觉。”

 许青蓝困得声音轻飘,“不过我刚刚看到有人出去了。秦炽说今天起床有预感会偶遇美女,出门很积极。”

 应允点了点头,对时淮说,“那我们也随便逛逛吧?”心情不好才更应该出去看看蓝天白云,晒晒太阳。

 时淮没什么意见,只当是陪他转悠。

 今天是他们两个单独出门,没有做旅游攻略,也没有想去打卡的地标建筑,依然乘坐电车观光。

 里斯本的电车线路复杂而精妙,复古的黄色电车叮叮响地驶来,28路全程能够涵盖大部分景点,经过教堂和城堡,也穿梭在老城区里狭小混乱的街道。视野从斑驳墙面上一转,又能看见建筑的空隙之间露出远方蔚蓝的海岸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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