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失公平

 “根据该条的规定,如果要承包荒山荒地,需要找到具有所有权的部门。所有权的主要管理部门是县区政府和村集体。只有跟具体的所有权人签订承包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徐百芝快速读出了这么多信息。

 “那,现在谁能确定,黑石沟到底是归黑石村的集体所有,还是归国家所有呢?”

 熊二彪直接提出了这样的问题。

 “这个暂时搞不清楚——可能这就是黑石沟特殊的地方吧……”徐百芝只好这样答道。

 “那,关于荒山承包,还有别的信息吗?”熊二彪还想知道更多。

 “这里还有一个承包荒山的实例——有一位退休干部,投资10万元承包了一块荒山,当时觉得自己财力能够承受。但是到后来开发时,打井、修路、办电等等一系列的基础设施费用高达上百万,在多方筹措资金无果的情况下,只好转给别人,结果落得空忙一场。”

 “这篇报道还提醒打算承包荒山的人——除了承包、购买荒山的费用外,前期开发投入主要包括整地、栽植、修路、水电等费用。其中水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非常大,几乎占到了全部投入的80%。”

 “以3000亩荒山为例,要想见到经济效益,前期开发费用最少每亩需要500多元,这样算下来,3000亩荒山的开发费用就是150万。”

 徐百芝又读取了这样的信息。

 “那投资回报率是多少呢?”熊二彪直接这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