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救美

 他想明白了,也许人朱老板压根就没打算直接给指示,不然万一被那个美到发光的歌手给发现他们之间的猫腻呢?到时不就穿帮了?

 所以他只能靠自己找机会,在那歌手一曲终了时,站了出来。

 夸赞完人家的歌声后,黑衣男已经走到了台上,手里拿着酒瓶和酒杯,笑眯眯的说:“唱累了吧,喝一杯,润润嗓子呗。”

 这人是发酒疯了?胡雪欢有点害怕,稍微往后缩了缩。

 很多人以为敢于登台演出的,都是性格外向、落落大方的人。

 但其实有那么一部分,并不是因为他们胆子大,而只是因为,在台上时可以自成一方世界,隔绝内外。

 可当突然有外人闯到台上时,就会瞬间乱了方寸。

 胡雪欢就是这样的姑娘。

 她在学校里朋友不多,因为她本来就有些腼腆内向。

 看着跟前这个三十岁左右的,带着一身酒气的男人,胡雪欢蹙起好看的眉头,稍缓了下神后,壮着胆子,礼貌拒绝:“不好意思,我不会喝酒。能麻烦你下去吗,会影响我唱歌的。”

 黑衣男哈哈一笑:“没关系,喝着喝着就会了,要不咱换一下,话筒给我,酒杯给你,跟你说,哥当年唱《伤心太平洋》那也是很好听的。”

 说完,就要去抢胡雪欢的话筒,胡雪欢自然不会给,蹬蹬的向后缩了几步。

 黑衣男故作姿态要去跟上去抢,可又不敢走太快了,因为他在等,等着老板朱大福来英雄救美。

 可是……那个胖子呢?那个胖子特么的在干啥?

 都进行到关键时刻了,你丫的还在那儿跟人打电话?

 这戏还要不要演下去了啊?

 烧烤店里我舞台肯定小的很,胡雪欢没退几步,就到了墙根底。

 这时已经跟过来的黑衣男就有点尴尬了,这话筒抢也不是,不抢也不是。

 抢吧,万一抢完后,那朱大福还没反应过来呢?难道自己真的去唱一首?

 可不抢吧,自己这流氓的人设都立好了,不抢就不符合人设啊!

 此时此刻,不光胡雪欢手足无措,他也有点手足无措了。

 不过没等他犹豫好,就真的没机会抢了。

 在任小莘点头同意之后,蓝T恤男生带着几个自己的哥们,几个箭步就冲到了台上,猛的把那黑衣男推了下去。

 黑衣男从一个趔趄,差点没给摔倒,一看对方就是个学生,指着对方鼻子要说点什么狠话。

 可当看到四周围拢来更多的男学生时,只能把话头咽了回去。

 顺便,扭头,满是幽怨的看了朱大福一眼……

 这戏是真的演不下去了,不过回头还是得来找朱大福要钱……黑衣男悻悻然回到自己座位上,也没结账,就带着同伴灰溜溜走了。

 朱大福刚挂了电话,这时才注意到这两人,又看眼台上的胡雪欢,猛然间回忆起了什么,可如今焦头烂额的他,哪还有工夫理会这种破事儿。

 虽然没能按照朱大福原本的剧本进行,但最终还是有英雄救美了。

 蓝T恤男生认真看了眼胡雪欢正脸后,也直接被惊艳到了,但很快就在心底一遍遍的告诫自己:不要乱想,不要乱看,你喜欢的是任小莘那种风格的。

 “谢谢你。”,胡雪欢小声但又极为真诚的道了声谢。

 蓝T恤男生连忙摆手,指着依旧坐在餐桌上的任小莘,“是我同学让我来的。”

 他刚说完这话,任小莘就已站起,带着甜甜的笑容朝着胡雪欢走来,一边走,一边用目光在胡雪欢的脸蛋上,身上来回上下打量。

 虽然她也是个女的,但这赤裸裸的目光,还是让胡雪欢有些不自在。

 胡雪欢缩回自己的目光,稍稍低头,避免和人直视,再次道谢:“谢谢你啊……这位学妹。”

 任小莘本就是娇俏可人的类型,看起来就像个小学妹。

 何况,她本身就是大一,因此胡雪欢这声学妹倒也没喊错。

 任小莘余光瞟了朱大福一眼,见其正和一个店员嘀咕着什么,没工夫搭理这边,其他店员也都不知道跑到了哪里。

 于是,她直接跳到了唱歌的台子上,瞅着胡雪欢那欲说还休的桃花眼,还有春意绵绵的柳叶眉,不由由衷赞叹:“学姐真漂亮!”

 胡雪欢短暂一愣,旋即露出温柔的笑容,“你也漂亮。”

 任小莘没接这话,突然拍了拍自己的小脑袋瓜,恍然道:“差点忘了和学姐时,是我哥哥让我带同学来帮你的。”

 任小莘这话就是胡说八道了,他哥哥任行压根都没见过胡雪欢。

 只是作为一名整天热衷于帮哥哥找嫂子的无聊女生,任小莘习惯性的就要这样说。

 “你哥哥?”,胡雪欢认真的想了想,“你哥哥认识我吗?他叫什么呀?”

 在胡雪欢看来,眼前这个小学妹乖乖的,可爱又漂亮,他的哥哥总不至于是那种流氓混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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