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球星绝技

伦培尔多少感到有些头疼,对方的禁卫军是重甲射击步兵,也就意味着在近战中,即使是高大的掷弹兵也不能占到优势。更别说一般的线列步兵了。

在他思考的时候,对方的战兽,冲了过来。

说是冲过来,实际上速度比那天慢上不少,原因很简单,砂人的线列步兵需要跟进,需要让这些身上抹了一层厚厚的泥甲的人去帮他们吸收火力,做炮灰。这些炮灰消耗殆尽的时候,双方应该也就差不多进入对射距离了。

伦培尔并不傻,他看出了对方的战兽数量虽然少很多,但是还是足够撑到推进至弗伦索西亚的第一阵列前的。如果真的让他们推进到了脸上,那就真的是一场灾难了。

“全队列,三排横队变两排横队!”伦培尔喊道,而旁边的号令兵听到后,也吹起了小号。

把三排横队变成两排横队,最直观的好处,就是能够有效的增加射击数量,让弹幕进一步变密,原本两排共四十人的齐射变成两排六十人的齐射。当然,弱点也是显而易见的,两排队列相较于三排队列,抗冲击能力弱得多,如果对方的骑兵这个时候冲锋,恐怕还是凶多吉少。

不过这个时机,的确掐得够准,对方的骑兵被三倍散弹打过一轮之后,士气涣散,正在后面重整阵型,现在是三排变两排的绝佳时机。

一如既往地,不知为什么,伦培尔的所有敌人都格外的喜欢冲击他的火炮阵地,或拳头大小,或脑袋大小的无数炮弹,倾泻向敌人正在向前的队列中。安东似乎有意让他的炮兵朝着敌人的线列步兵开火,但是实际上,炮弹在着地后的第二次弹射甚至都未必能伤到那些队列整齐的步兵们。

对方的步兵们穿着锁子甲,而后面戴着尖顶骑兵盔的禁卫军甚至在锁子甲外面套了一件厚铁甲。对方这种装备,让他感到一种莫名的违和感,就像是骑着穿马铠的快马的人,身上披着兽皮,手中拿着木棒一样。

但是无论怎么说,对方这种装备,在肉搏战中是占有极大优势的。

因为两排队列的强大火力,没多长时间,战兽的数量大量的减少。敌人毫无疑问要进攻的,依旧是伦培尔所在的正中的队列,所以两侧的两个大线列阵地上边没有多少敌人可供射击。两边大的线列阵地的指挥官,向前微微倾斜了一些,不再和中间两个阵地保持一条整齐的横队。整个阵型反而变成了一个凹的碗型。

伦培尔心中有一丝不妙的感觉,但是却又说不出来,直到他看到远处腾起的沙尘,才知道,坏事了。

敌人的骑兵并不是一触即溃的农民军,在遭遇打击之后,自然会撤回重整,然后执行新的战术布置。而现在,他们已经展开两列横队的两翼,和敌人正在进攻的骑兵只有七八百米的距离。

“号令兵!命令两翼阵地构成至少各十个空心方阵,让骑兵上,给步兵争取时间!”

伦培尔最厌恶的环节开始了。

作为紫山长大的一个贵族小伙儿,他自然熟读各种战史。当时他就产生过疑问,厚重的骑兵重甲被淘汰的原因是刺刀和火枪的穿透能力。因此,现代的骑兵多数都着轻甲,最多也就是一件改良厚胸甲,以此来保证机动性和冲击力。但是问题是如果现代骑兵对上以前的重甲骑兵,那么毫无疑问会落于劣势。马刀和骑兵剑如果碰到同等水准钢铁锻造的甲胄,基本上不可能有效果。

但是就算这样,也要硬着头皮上。

原本是作为机动力量的现代骑兵,不得不和作为主力兵种的中古骑兵进行正面对拼。看到那些轻骑兵几乎毫无疑问地被敌人的重甲骑兵砍倒,伦培尔的心在滴血。骑兵的培养成本和训练时间远长于步兵,而且骑兵中的多数人都是弗伦索西亚的富人家的孩子,他们从心底里相信着伦培尔。

损失骑兵,可能于这场战役,是正确的决断,而于在弗伦索西亚内争取到更多人的支持,绝对有害无利。

想到这些,他又头疼起来。

他的胸甲骑兵一个一个的倒下,而骠骑兵更是一触即溃。即使有着骑射手的支援,弗伦索西亚的骑兵们依旧不占优势。

看着两翼的空心方阵慢慢地成型,旁边的号令手吹起了小号,而骑兵们——受到极大损失的骑兵们几乎是飞快的撤回到战线内部。这些戴着骑兵盔的名家子弟们,撤到了由近卫掷弹兵围出来的小五边形周围。

但是敌人的骑兵们并没有冲击侧翼亦或是追击骑兵,而是开始冲向远处的炮兵阵地。

“近卫部队!保卫炮兵!”看到对方的骑兵似乎是要冲击高地上的炮兵阵地,即使火炮阵地在山地上既有据马,又有高地上的轻步兵保护。但是对于那样的重甲骑兵,这种火炮阵地的保护,和没有又有什么区别。

近卫部队中只留下了自伊斯卡尼亚战争的时候,一直保卫着伦培尔的三个掷弹兵小队和一个近卫骑兵小队,而近卫掷弹兵和近卫骑兵总共接近八千人,分别朝着四个阵地以二倍行军速度走去。

敌人的骑兵也不傻,胸甲骑兵是唯一能够在和重骑兵近战中占到优势的兵种,如果被这群胸甲骑兵黏上,重骑兵本身速度慢,很容易被卡在炮兵阵地的据马之间,然后被轻步兵一个个点名。

这些重骑兵调转马头,径直冲向来支援的近卫部队。在他们眼中,轻步兵的威胁毫无疑问大于那些组成了线列的掷弹兵还有那些胸甲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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