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富丘少年
这种东西,杀死多少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对士气的打击太过严重,他已经看到刚刚就在臼炮炮弹着陆点的边缘的士兵屎尿具下,几乎走不动路了。如果再来两发,后果不堪设想。
“全军,一点五倍速前进!”
一声号声,副行伍长们手中的军鼓和短笛的演奏速度,都变得快了起来,而士兵们的脚步和节奏一同加快,和敌人,已经只剩下一千米的距离了。
费迪南德十一世的手,不断地渗着汗液,汗已经浸湿了他手中的马鞭。他颤抖着,不知畏惧着些什么,对面的是谁?难道不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十六岁小崽子么?臼炮这种玩意儿也是十几年前就有的东西,为什么自己会如此害怕?
这就是臼炮的威力?
不,自己不能害怕,当士兵们知道自己怕了的时候,那就完了。
“全军!稳住!我将和你们同牺牲!共命运!”费迪南德十一世大喊着,可是下一秒,一个更大的声音将他的声音整个淹没过去。
火炮齐射。
对方摆在第一排的无数门火炮在这时,开始了齐射,无数铁丸在密集的阵列里打出一条一条的血路。他拿着望远镜仔细观察了下,比较常见的野战炮并没有多少,反而最多的是口径极小的六磅炮。
六磅炮保证三分钟四发的射速,虽然炮弹的势能比起其他炮来,小了很多,但是每一发炮弹都能打飞一排步兵的脑袋。
怎么办?
自己真的要让步兵就这样走一千米,然后再和敌军肉搏么?如果真的这样,恐怕到那时,自己连十五万人都剩不下。没办法,只能用反制炮兵的最直接的手段。
“骑兵!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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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按照伦培尔的推演进行着,伊斯卡尼亚人并不是很重视火炮的应用,根据以前战史的记载,伊斯卡尼亚人把火炮单纯当做一种攻城器械。野战中几乎没有使用火炮的案例。原因很简单,伊斯卡尼亚人和拉玛人的贸易中,最主要的,就是拉玛错斯克草原马。伊斯卡尼亚人凭借着这个优势,组建了数量巨大的骑兵。对方的野战炮通常展开时,骑兵就会对对方的炮兵阵地进行冲锋。
“呵,以为我蠢么?”伦培尔看到了对方两翼的骑兵出动,叫来了旁边骑着白马的号手“线列步兵上刺刀,保护火炮。两翼步兵组成空心方阵准备迎接敌方来自两翼的袭击。”
悠扬的号声响起,远方响起同样的号声,原本整齐的线列开始发生变化,第一排无论是线列步兵还是掷弹兵,都上好刺刀,往前几步,补在了火炮的空隙之间。第一排的步兵都蹲了下来,前两排的步兵,将上好了刺刀的火枪向前探着,顿时火炮周围多出一片片明晃晃的刺刀林。
而两翼则更加夸张,共十个每边五个线列步兵中队从原本整齐的线列变成了一共十个空心步兵刺刀方阵,最外圈蹲着,第二排半蹲,而第三排站立,刺刀全部向外,护在整个线列的两侧。
伊斯卡尼亚的骑兵看到这样密集的步兵方阵,多数都心里打怵了起来。骑兵这种贵族军种,多数都是各个大家族的子弟,他们打仗是为了积累名声,而不是送命。这样的刺刀方阵,就算自己有全套的马铠或者板甲,也不敢往上冲哪怕一步。冲了,下一秒自己就会被捅成筛子。
安东骑着马,在弗伦索西亚军整个炮兵阵地后边不断地巡视着,他看到了远处冲过来的骑兵,对方有一千米要跑,而火炮的位置可能是敌人骑兵正面唯一的突破口,必须在敌人以火炮为突破口冲进来之前,大量杀伤敌人。
“十二磅炮及以上口径!一轮后,双倍散弹装填!”他大吼着,而旁边的号手也准确的吹出了指令。
一轮射击之后,炮手们清理炮膛,装药之后,把散弹装了进去,他们盯着远处冲过来的骑兵。他们也知道,骑兵必然以火炮为突破口,他们不可能正面冲上步兵的刺刀阵的。他们看着逐渐逼近的骑兵,等待着旁边炮组的尉官或是校官下达开火的命令。
七百米,六百米,五百米。
“标尺五百!放!”此起彼伏的尉官们的喊声,随后就是无数门十二磅炮,十六磅炮还有二十磅炮同时开火,数量巨大的散弹就像是骤雨一般,倾斜到如同城墙般向前冲锋的骑兵上。
整个骑兵队列仿佛停止了一下一般,马匹割麦子般地倒下,而马上的骑兵也没有多少能幸免于难,从中间尝试突破的骑兵们顿时被散弹打得少了五分之一。
“一倍散弹!装填!”炮兵校官们听到了号声,又开始重复这句话,这意味着要一次发射比刚才少一半数量的散弹。如果真的从正面结结实实挨上一发,也同样会被打成筛子。
敌人越来越近了,五百米距离对于骑兵来说也就是十多秒的时间。当他们冲到三百米左右时,步兵们开始瞄准。而三秒后,炮兵们听到了那些步兵行伍长的指令:
“标尺一百五!放!”
仿佛从天而降的大雾笼罩了阵地一般,火枪齐射的烟雾虽然相较以前减小了不少,但是还是像一层厚重的雾一般,横亘在阵地和敌人中间。
副行伍长们已经照旧演奏着他们的乐器,因为乐声在这样的战场上是唯一指引那些因火药的浓烟看不清远处的士兵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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