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第18章

    何况……

    林新瑶唇角微勾——她也不想让黛玉来二选一,那也忒没意思了些。

    未来的时间那么长,干嘛非要急于一时?

    而且,想的缺德一点,荣国府那头也兴不了几年了,到时候倒的倒、散的散,哪里值得放在心上?

    她轻轻的翻了一个身,看向黛玉安静的侧颜。

    今日过去,虽还有安灵等事,但最忙碌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她也能喘口气,然后腾出手来安排和处理一下黛玉的事情了。

    比如:贾母和林如海的约定——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口头婚约。

    想起这个,林新瑶简直一肚子的吐槽——这兄弟俩给女儿订婚约的时候,就不能明明白白跟人家写个书面证明、真经八百的举办一个仪式,或者请几个见证人什么的吗?

    光书信定约、口头承诺、心照不宣有个屁用啊?人家一扭头死不承认,说你书信伪造、空口白话……纵然人人都知道事情真假,可你又能找谁说理去?

    想当初,她在林父的书房里翻了大半天,才找到林父和林如海兄弟俩寥寥的几封来往书信。

    迫不及待打开一看,里面也确实大有文章,林如海的书信里不仅夹带了林家历代主母的嫁妆清单,以及当年贾母主动提出婚约的信件,还将为何与贾家定下儿女婚约一事写的清楚明白。

    终其原因,不过一个“利”字——黛玉的利益。

    毕竟若是不将黛玉托付给荣国府,那林如海就要在林家宗族里挑选一个男丁过继,可这样一来,就会出现几个问题。

    一、林家五服之内,并无可过继的男嗣。

    二,若是往远房堂族挑选,对方与黛玉血缘相差太远,不一定会真心对她。

    三、黛玉本身年岁不大,若是过继一个同样年岁小的,既不方便,也是给黛玉增加负担,而若是过继一个年岁大的,人家又有自己亲生的父母兄妹,对黛玉也不利。

    四、在有嗣子的情况下,黛玉作为在室女,能继承的家产就会被分薄很多。

    林如海就这一个女儿,自然一切以她的好处为先,几经斟酌,还是舍弃了过继嗣子的决定,那么最好的托孤之所,便是荣国府了。

    毕竟贾母是黛玉的亲外祖母,血缘亲近,又极疼爱她,而林父这边,却是多年不往来,很难一下子让人信服。

    按照律法,黛玉能继承到的是林家四分之三的家产和历代主母所有的嫁妆,委实不是个小数字。

    虽然林如海可能出于种种考虑,并没有将林家的家产单子随信一起寄过来,但仅那些嫁妆单子上的财物加起来,也是将近百万的价值了。

    当然,这是包含一些收藏价值什么的在内,如果急着出手,或者打包出售,价格还得压一些。

    林如海能在巡盐御史的位置上一坐好几年,自然也不是个天真之人,他明白财帛动人心的道理,也知道黛玉带着这份家产,无论去哪一家,都不一定安稳。

    而荣国府能打动他的,除了贾母保重会善待黛玉以外,就是定下婚约一事了。

    或许在他看来,荣国府先是黛玉的外祖家,又是未来婆家,双重保障下,总会比旁人更妥帖些,就算略有些挪用财物之事,就当提前花费嫁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也就过去了……

    但他又不是那么放心,所以才将这些书信清单寄来给了林父这位多年不走动的兄长,言语中很有谦卑之词,只求对方能看在血脉之情的份上,对黛玉多看护些。

    他信里还说,若是日后荣国府失约,也不求林父为黛玉出头,只求将她接走,给一个安身之处罢了,也算一番慈父心肠。

    只可惜……

    “哎……”林新瑶极轻的叹了口气。

    只可惜错估了林父的身体状况,没料到他这么快就亡故了,也没料到原本板上钉钉的婚事横生枝节,硬生生杀出一个‘金玉良缘’来。

    ——说来说去,还是文人的那点放不开的脸面。

    拿大批家财换一段婚约的事,到底略显俗气了,总不那么好意思摆到台面上来说的。

    纵然白纸黑字的写出来,一则瞧着不好看,二则,若是对方重诺,自然不需要拿出来,若是对方失信,也不过大闹一通,两败俱伤,自家一个女儿家,无依无靠的,想来也对抗不了人家的人多势众。

    如此一来,倒不如显得大方一些,只做出一副信赖对方人品的模样,也实在是无奈之举。

    林新瑶又想叹气了——但凡林家支数昌盛一些,都不至于此。

    轻轻的帮黛玉掖了掖被角,她转身平躺起来,静静的看着帐子顶。

    要说她和黛玉所面临的情况也是类似的,一样的孤女,一样没有嗣兄嗣弟什么的,一样的手握大笔家财,一样的有人觊觎……

    只是她外祖家已经没人了,未婚夫又退婚的早,林父就算想把女儿托付出去,也找不着人,这才看起来少了些麻烦事。

    当然,这是对她自己而言,也许在外人看来,她这又是另一种的落魄可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