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来,告诉我
“但是你如何保证你学的就是对的呢?”
“那我可以多看几本书,从更多人的角度去看。”
“大多数人认定的就不会错吗?”
少女沉默
“假没你处身于一片沙漠,有人 跟你说前
方有绿洲,有人却说那是海市蜃楼,你要怎么做?”
“既然答案不一致,那么不如自己亲身去看,所以老爷爷想让我明白的道理是要去实践来获得真知对吧?”
不料老者笑笑摇头,“我想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先判断持有异议双方的说辞,看能否找出哪一方的漏洞,最后选择可能性最大的理论去践行。”
“这样不过是在我的方法上装潢。”白发少女对这个问题的“狡猾”感到不服气。
“呵呵呵,一点差异也能去之千里。这也是
读书的道理,读来的是别人的说辞,还要从中整理出自己最满意的答案,然后用它接触你所处的现实。致知在格物,我想这便是书的作用。”少女欲挑刺,被老者制止,看他指了指前方,不知何时绕回原地:“比起现在反驳我,不如进屋多看几本书,然后把自己的结论用在自己身上。”
不愧说姜还是老的辣,句句扣中少女心声。故一个上午,她都待在屋子里,在火炉旁,书堆里孜孜不倦翻过页页书影。阁楼桌上枯黄的信封,万年青上不愿升华的水滴,都要锁在时光的铁盒里。
白发少女直至艳阳高照才醒了书醉,想跑去学堂,忘了是第几学堂。此时茑萝才等到紫发女人下课,约她吃饭。饭店喧嚣,两人就定了个包厢。不过茶都上齐了,愣是没动筷,喝着茶说上许久。一个担心,一个咬紧嘴唇,神色凝重。
伊莉丝果不其然走错学堂,在学堂里转悠几圈,来到操场边的草坪上, 杧果树下轮椅上一位少女,一头晶莹的粉色长发与望穿秋水的宝石眼睛配上雪白长礼裙,皙白的双手放在腿上的书上。若世间有仙界,那她一定是仙女中的公主,白发少女在她身边也失了梦幻,只是凡间的天真女孩般。虽然如此,她还是靠上前去,一方面是她打开全知,认识到眼前这位便是人称勃伊斯之明珠的幻种,生活在海里的文明,激起伊莉丝的好奇心;一方面是对方的气质十分吸引白发少女。
端庄娴静,蕙心兰质的粉发少女发呆似地望操场上孩童嬉戏,身上阳光被忽然挡住,抬头看是白发的人类少女,眼神里透露深深的不解。
“姐姐你好,那个,你有没有看见这里有一个棕发的少女?”真是奇怪的魔力,只是靠近对方,多躁动的心情也能被平复。宛如一朵无色之花在散发沁人香味,安抚心灵,从年龄上看,粉发少女实比伊莉丝大三岁,但好像对方活泼点,世上少女都要黯然失色。对方明白了白发少女的目的,认真摇头,秀发舞动之际,伤佛又能迷例一片好逑者君子。
白发少女发现不对劲,问:“你是没办法说造吗?”对方微微一笑,好像在说你真是聪明呢,答对了。
是经历什么悲伤的事情吧?伊莉丝下意识的结论。粉发少女在书里拿出薄薄的笔记本莎莎写了句话给白发少女看:请不要为我伤心,因为我并不因为这样而感到过懊恼。
伊莉丝觉得有意思,坐到粉发少女旁的石椅,双手在两侧撑着椅面轻轻摇摆。“失去本不就是件另人难过的事情吗?”对方摇头,写道:我们难道不是一直在失去和得到某些东西的路程里吗?何况生来就没有,更不必去伤心了不是吗?
“生来就没有?”
这次对方写了较长时间:我是幻种,我们一族大多数生来便无法发声,好像神明的惩罚一般。但其实在海里我们有自己的发声方式,也仅限于海底。可是我作为领袖家族的女儿,常伴家族在大陆国家高层间游走,说来数年没有回去了。
“这样不就是该悲伤的地方吗?”对方依旧摇头,只是摇得更慢,嘴角还带上一丝甜甜的笑意,是想到什么了吧?就在对方要落笔写什么,伊莉丝的肚子不争气地咕咕叫了。逗得对方捂嘴轻笑又不失优雅,把轮椅边包装精美的饭盒拿与白发少女分享。趁伊莉丝带羞愧神色吃着美食,粉发少女提笔写了几页的话,是要讲一个朝花夕拾的美好的故事:亚特兰蒂·诗娅,这是我的名字。莱昂,是一个说书人清年的名字。谈来是五年前的事情了,但我还是能记得清清楚楚。 我第一次见到人类是随家族议论政事来到三千第,住在一个花园里。那时的我双腿还能活动,好动地在花园里玩疯了,最后累坏了就坐在亭子里休息,看着溪边翠绿柳树在阳光下耀人眼目。背后突然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略带慵懒道:“我还认为这个花园没人居住呢,所以寄身于此,我想小姑娘不会介意吧?”我回头望老树上躺着一个穿得破烂的青年,但一双眼睛中带着我在政治高层,商业富贾都未曾见过的光。
我盯着他,因为我没办法说话。他明白了,跳下树来塞给我一张已经发黄的信纸和要没墨的笔,不在意般讲道:“有什么不满,写下来告诉我。”我当然没有什么因为他人擅闯花园而不高头的情绪,反而觉得新奇有趣。我问了他名字又问了他是干什么的,他说他是讲故事的旅人。一开始我还不相信,没听到过世上有这等职业的人,但他着实给我讲了好几个我闻所未闻的奇事,激发了我对外界美好的向往。这一谈就到日落黄昏,逗留太久会惊动家族的人,我不得不回去,与他作别。倒也没什么不舍,因为听他说他就偷住在这里。年幼的我没发觉对方作为人类的特殊。特殊在那时家族来三千第便是与人族打交道,凭空出现的人类青年定有不简单的目的。不过我一直坚信青年的作为,一个愿意给孤独的小女孩讲故事,而且一讲就是一下午的人不会坏到哪里去。可是噩梦接踵而至,青年被幻族的守卫抓了起来,说他窃取会议重要资料。我也是气血上头,偷了牢房钥匙,为他开了锁。我还帮助他举剑对抗自己家族的守卫,给出的条件很简单——带我走。黎明一路尽是坎坷,我们终走上乡间安宁,晚风拂面的小路。后来的两年时间,跋山涉水也是游山玩水,去过极东之地的高原上望繁星,在极北的大森林里探索梦境一般的空间,也有到人类的领地——诺亚,体验人间烟火气。我度过了欢乐的时光,如永不枯竭的灵泉。期间青年一直尽力抽时间与我相伴,但他背地里应该还有什么大事——从出发开始就在他背后。可是每当见到我就会装一脸轻松,跟我讲有什么好玩什么好吃。甚至有时失踪数天没有音讯,他也搪塞过去。我也识相不主动过问,但潜在的危机是笼子里的野兽,不清楚那一日就会放纵野性。变故就在我们漂流海面数天才到达的世界彼岸。我到那时才知道他一直在抗争的,是与他同族的人类,青年触犯了他们的逆鳞,派了无数杀手尾随我们,我们一连厮杀数天,在我们丝毫不了解的地方。最后我失足于一个不见底的来谷,失去意识。仿佛过了好久,在似梦非梦里,一直有滚烫的泪珠滴到我脸上,还能感觉到的是鲜血。待我恍惊而醒,发现我又回到家族中。过去如梦幻泡影被阳光所湮灭。我再也找不到青年的踪迹,同样,我的双腿也不能再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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