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3-1
第74章
自古以来, 无情道,是最容易、也是最难飞升的道派。
容易,是因为只需弃情绝爱, 视万物为刍狗,生生死死, 皆是云烟过眼。
难, 是因为人有七情六欲,亲疏远近,本非无情之灵,却要断情无情。
侯临,修的就是无情道。
他是一个剑修。
侯临的师父曾说过,他这个人,天生七情缺乏,唯一所求,只是大道飞升,最适合修剑, 也最适合无情道。
“徒儿, 一人飞升万万骨枯,你定是飞升之人,任何阻碍你的,都是你手中剑的敌人。”
这是侯临的师父, 临死前最后的遗言。
他死在了侯临的剑下。
剑修决斗, 一生一死, 很公平。
他是笑着死的。
侯临继承了他师父的剑, 剑名无问,丈余宽剑,他没有看那地上的死尸一眼, 转身离开。
人死如灯灭,尸骨如泥土,不值得在意。
他心底没有一点波澜,就像是路边踩死了一只虫子,不值一提,连让他低头看一眼都没有必要。
侯临开始进入修真界。
不到百年,他已挑战过修真界所有的高手,无视各个门派的邀约,漠视女修的投怀送抱,他已经成为了这个世界的第一。
人们不知道他的名字,但都知道,这位剑修,并不好惹。
与他决斗的,只有死这一个结局。
侯临修为已达炼虚,可却迟迟不见飞升雷劫。
无人可战,他背缚长剑,开始游历。
又过了百年。
年年代有天才出,侯临不再出现,修真界中,已渐渐淡忘了这个人物,只在偶尔茶馆说书的口中,能隐隐听到一言半语。
却被多数人当做一个杜撰出来的故事。
旁边人笑骂说书人“瞎编”时,侯临正坐在茶馆靠窗的位置,他面前只有一碗白水,浑身轻简,闻言也只是抿了口水,眼底连一丝波动也无。
世界对于他来说,是暗色的。
除了飞升,没有什么能让他情绪波动。
荀薇就是在这时出现的。
她一身飒爽红衣,吊在窗口,猛地跳了进来。
正正落在侯临的桌前。
“小哥,借我口水喝。”
少女张扬而随意,她转过身时,满头乌黑辫发散开,缀满细碎红色流珠,点点微光,明亮而耀眼。
像是灰暗中的一团火,炙热、滚烫、刺眼,叫飞蛾迷了眼睛,哪怕是死亡,也想要靠近。
侯临微眯了眼。
他甚至没了反应,以至于在看到少女端起茶碗喝水时,才意识到,少女拿起的,是他刚刚喝过的水。
柔\\软殷红的唇触在略微粗糙的白瓷碗上,他逆着光,看见少女微仰的脖颈,一滴细小的汗珠滑落,浸没在颈间的红线上。
她的身前,半枚铜钱摇晃。
“爽!”
少女将茶碗猛地一摔,当即在地上碎了八瓣,她笑的肆意,比阳光更盛,手指搭向侯临肩膀:“小哥,你的茶,我请了。”
侯临肩膀微微后错,与她的指尖擦过。
少女并没有在意他,那只是她下意识的动作,她在侯临身上没有眼神停留,很快抬头,声音微扬:“店家,茶钱和碗钱,后面那人付!”
她左手抬起,拇指向后指去,笑得顽劣。
“荀薇!你还像个女孩样子吗!学的什么乱七八糟的江湖习气!”
一个身影冲上楼,他喘着粗气,脖颈间是同款红线,一眼就看到地上茶碗,气的瞪眼:“你又摔碗!”
荀薇偏头一笑,一指侯临:“哥,这是你的新妹婿,给人付账哦。”
“什么妹婿!有种你别跑!”
少年冲了过来。
“哎,小女子,还真没种。”
荀薇闲闲看他,在他还有两步远时,转身跳窗走了,像是一只燃烧的凤凰。
少年气的跺脚,店家在他看过来时开口:“荀少爷,我知道,都记在荀家账上,月结,月结。”
少年端着表情,勉强稳重了些,与店家交代两句,又转身“噔噔噔”下楼。
“这荀家的大小姐啊,还是这般爱闹腾,女孩子这样活泼,挺好的!”
“荀少爷得被她气死!”
“上次赌的荀小姐要摔的是什么样的茶盏了?来来,局开了,赢的快来收钱!”
人群熙攘,荀洐已重新转头追了出去,伙计很习惯的收了破碎的茶盏,直接放到了几息间就搭好的赌桌上。
赌桌占了说书人的桌子,好几个人挤过去,满面红光,没参与的,也都凑过去看个热闹,就连那说书人,也撅着屁\\股钻进去喊着:“我赌了碎片八块!我赌了碎片八块!”
声音俨然比他醒目一拍的“且听下回分解”要更震撼人心。
“哎,这位兄弟是外乡人吧,你别误会,荀小姐就这性子,她没恶意,”有人凑到侯临身旁解释:“她就是个爱玩闹的性子,最近估计迷了什么话本,这都是她这个月摔的第十三个杯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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