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八章 穿越有风险

    “所以啊,历朝历代,为了保证自己的绝对统治,那就是一个字,杀到敌人恐惧,刑罚也正是基于治理需求制定的”

    “比如满清十大酷刑”

    “这尼玛,好怕怕”

    听完曹七七解说,加上屏幕上自带的小动画,所有人毛骨悚然,即使潜伏其中的一些同行盗墓贼也不寒而栗。

    “这尼玛,比咱们还狠”

    “禽兽啊这简直”

    《尚书·尧典》载有:“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眚灾肆赦,怙终贼刑。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

    《尚书·吕刑》对原始社会末期的处罚方式作了这样的说明:“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淮作王虐之刑曰法”,“爰始淫为劓、刵、诼、黥”。又据《后汉书·刑法志》说:“(禹)自以德衰而制肉刑”。

    曹七七道:

    “中国古代刑罚由来已久,酷刑更是一个比一个牛皮”

    譬如:

    商朝十大酷刑:

    金瓜击顶、劓殄、炮烙、虿盆(万蛇坑)、醢刑、脯刑、坐嘉石、汤刑、滴刑(滴水刑)、剜目、刨心(挖心)等。

    明代酷刑:

    斩首、枭首示众、极刑、剁指、断手、挑筋去指、去膝盖、刖足、阉割为奴、斩趾枷令、枷项游历、常加号令(至死)、弃市、夷族、戮尸、剥皮实草、抽肠等。

    民间酷刑:

    浸猪笼、夹手指、火刑、红绣鞋等。

    “这尼玛,还让人活不活了?”

    “炮烙,是纣王那个炮烙吧”

    人们迟疑。

    “恭喜你,都学会抢答了”

    曹七七百无聊赖道:

    “炮烙,亦称炮格。殷纣王所创。《史记·殷本纪》曰:“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炮格之法,炊炭其下,使罪人步其上”。

    《列女传》释日:“膏铜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辄堕炭中,妲己笑,名曰炮烙之刑”。即堆炭架烧铜柱,令人行走其上,以致落火被焚身亡。”

    “劓殄呢?”

    “表示不认识”

    “这两个字读[yi-tiǎn],劓殄,即刑殄,类似族诛,将罪犯的家人全部团灭”

    众人:

    如此恐怖的刑罚为毛到小萝莉嘴里感觉怪怪的?

    “醢刑呢?”

    “醢刑读[hǎixg],指将尸体剁成醢(即肉酱)。相传这种刑罚是由商纣王所创,用以对付九侯。”

    “九侯?”

    “九个侯爷?”

    “奔偏了”

    曹七七叹了口气:

    “古代,九与鬼声相近。”

    “九侯,指的是:鬼侯。鬼侯为,商朝诸侯,醜国国君,侯爵,媿姓,或醜姓,媿通醜;”

    “鬼侯与西伯昌、鄂侯为商朝三公。”

    “鬼侯女由梅伯做媒献与纣王。史记中记载以“不憙淫”的罪名被纣王杀害,其父鬼侯亦被施以醢刑。”

    明代小说《封神演义》中东伯侯姜桓楚原型为九侯。小说中纣王、妲己害死了姜王后,将姜桓楚、姬昌、鄂崇禹、崇侯虎等四大诸侯诱骗到朝歌,诬陷姜桓楚谋反,姜桓楚正色大骂纣王,历数纣王之罪过。纣王大怒,醢九侯而亡。姜子牙岐山封神,封其为帝车星。

    “卧槽?”

    众人惊呆了。

    曹七七丝毫不顾及他们此刻的感受,继续解释道:

    “脯刑是商纣王时的一种酷刑,即把人杀死晾成肉干。”

    “倒霉蛋就是鄂侯,有时候倒霉就是组团的”

    在商朝末期,商纣王醢九侯之后,鄂侯因对九侯案不满而与纣王发生争辩,被纣王处以死刑,行刑后晒成肉干。

    《史记·殷本纪》:“鄂侯争之疆(通强),辨之疾,并脯鄂侯。”

    “这其中,坐嘉石还好点”

    曹七七道:

    “指对于有罪过但尚不够判处徒刑的人,要给他们戴上刑具,强迫他们在官府门外左侧的嘉石(文石也,上刻嘉言,欲狱囚见之而悔悟也)旁坐一定的时间反省自己的罪过,然后把刑具去掉,由司空监督他们服一定期限的劳役。”

    [汤刑]:是商代法律的总称,为怀念开国君主汤,故以汤为名。

    传说商汤制定的《汤刑》有三百条之多,最重的是“不孝”罪。

    “那滴水刑呢?”

    水友们费解,听名字不是很残酷。

    “呵呵,草率”

    神仙子无声的嘲讽。

    “滴水刑:是一个漫长的、结果难以预料的刑罚。”

    头顶上面悬着一个水桶,桶底凿了一个小眼,让水慢慢滴在犯人的头顶上。虽然刀剑不加身,但是最后滴穿头盖骨,主要是心理恐惧会被无限放大。”

    “这个据说也是纣王搞得”

    众人:

    淦,吃饱了撑得吧。

    “实在闲的不行,找个场子打螺丝去吧”

    “纣王真是不当人啊”

    “大明朝的刑罚貌似也够意思,不相伯仲”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