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诺尔
埃德尔这是何意。
严爵的眸子一瞬间迷茫了起来。
为何他感觉到了埃德尔对他的一丝依赖。
不应该啊,埃德尔作为一个吸血鬼,怎么会爱上人类?
这种意料之外的事儿,瞬间让严爵动摇了不少。
但即便如此他也不会放弃之前的安排。
目光一瞬间坚定了下来,但是这一瞬间的感觉却永远的在他心底留下一道痕迹,让他开始不自觉的观察起埃德尔。
正当两个人都在沉默中各自盘算着什么,忽而,一阵有节奏的敲门声打断了他们。
艾里瑟不紧不慢的声音响起:“主人,菲克力阁下求见,您现在……”
还没等他说完,门就被狠狠地踹开的巨声瞬间打破了他的话。
“菲克力阁下?!”
严爵一惊,猛地推开埃德尔站好,在他看清楚门口的那个人时,眉毛瞬间一挑。
来人身着一件略显凌乱的金红色华服,脚上的黑色的小靴子,再往上是搭配的红色裤子,而后是缀满吊饰和各种装饰的腰带,肩上披着一件斜挂披风,身材貌似只有一米六五。
他的脸十分精致,皮肤白皙宛如瓷娃娃一般,是那种一生下来就该被宠爱着的小少爷模样,现在正气喘呼呼的扶着门站立,他金色的发丝凌乱的贴于脸颊,金色的眸子锁定那边的埃德尔,立刻支撑起摇摇晃晃的身子嗒嗒嗒的快速奔向他。
“菲尔姆斯阁下!!”
他表情急切,走到埃德尔面前的一瞬间立刻单膝跪下,垂下了他高贵的头。
“请您帮助我!”
严爵看向埃德尔,却不经意间和他对视,埃德尔对他一笑,转身撩起衣角坐于靠椅上,翘着二郎腿支起脑袋,微扬下颚示意菲克力说话。
诺尔.冯.菲克力.梵卓,11代血族男爵,原先一直跟随着他的尊长,一个10代血族伯爵,埃斯顿.冯.拉克丝.梵卓,一个喜爱在各地流浪的血族,行走于世界各地,而就在几个月前,埃斯顿因与一个血猎交手不幸身亡,而跟在他身边的诺尔却好运的活了下来。
失去了尊长的庇佑,他决定先面见亲王阁下。
然而在他在面见亲王的路上却不幸遇到了原本与埃斯顿不和的一个魔党血族,那个血族将诺尔捉走。
魔党,全称魔宴同盟。
魔党不似密隐同盟一般足足有七个氏族,但他仅有的两个氏族:《Lasombra 族》勒森巴族与《Tzimisce 族》吉密魑族却无比强大,足矣支撑起魔党,使之与密党对抗。
而那个魔党血族,又是[Tzimisce]吉密魑氏族的。
Tzimisce 族,魔党的灵魂。
他们曾是血族十三氏族中最强大的那个,然而几百年前在与Tremere 的斗争和无政府革命中,他们受到了重创,从巅峰中跌下。
吉密魎可以运用氏族的天赋随意改变自己的外貌,这使他们周围的血族总是心神不宁。
不仅如此,Tzimisce 族是所有血族中最具学者气质的,其中的成员大都受过高等教育,他们对于知识有着极强的渴望,年长的 Tzimisce 成员可能是世界上知识水平最高的生物之一
Tzimisce 对于魔法就像对于科学一样的精通,不过,水平比不上Tremere。
然而Tzimisce为了了解吸血鬼的本质,做了数不清的可怕试验,试验的对象包括了人和其他吸血鬼。
魔党与密党的明争暗斗从来不少,互看不顺眼的也多如牛毛。
而那个吉密魎,就曾与埃斯顿交过几次手,结下了不小愁怨,虽然埃斯顿死了他很开心,却也十分惋惜,如今偶遇那个埃斯顿生前一直被他护着的小血族,当然要捉过来了。
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几天前有一个诺菲勒[u ]氏族的血族闯入他的领地,救走了那个小血族,当然那个血族也为此付出了代价,最终还是被他捉住了,然而那个小血族却不见了踪影。
不过没什么大不了的,他又多了一个“小白鼠”,不是吗?
“请您,一定要救他。”诺尔的指尖握紧嵌入血肉,紧抿唇瓣,面色略微痛苦。
埃德尔的血眸扫了臣服于他的血族一眼,勾起嘴角,说:“我竟不知,你什么时候认识了一个诺菲勒。”
诺尔曾在觐见亲王阁下的路上到过埃德尔的领地,出于六大戒律中的[客尊],曾来拜访过埃德尔,表达过若可以,他愿成为埃德尔下属的愿望,埃德尔也就顺水推舟的答应了。
只见诺尔的身躯猛地一抖,弯下了脊背,宛若崩溃的哭泣一般:“我在得救后才发现……”
“他是,我生前的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