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岁出门远行

  我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留在我们市里,另一个是回村里,不管是哪个选择对我来说都很艰难。

  回村里,首先我面子会挂不住,因为来之前我就已经跟人说我要去鹏城,而且回村里也要车票,如果步行的话没有几天根本回不去。

  留在市里面,我现在身无分文,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活下去都是个问题。

  最后我还是决定留在了市里面,并幸运地在一处工地找到了活,每天工资也有十块钱,住在工地,我想着存一段时间,等存到够去鹏城的路费,我再次启程,后面等我发财了回村,谁也不知道我还在这里留过一段时间。

  但不幸的是,我还没有拿到工资,我们的包工头就跑了。

  包工头跑了,我随着工友们去讨薪,讨了几天后我放弃了,因为我要活着,而我手里的钱已经快不够我吃饭了。

  虽然被包工头骗了,但我依旧只能去其他工地干活,期盼着下一个包工头能是一个好人。

  来到新工地的第二天,工地就发生了一件大事情,两个工人打架,其中一个被打死了,我跟着其他人跑过去看,血泊里面躺着一个人,已经没了声息,而我一眼就认出来死的是李癞子。

  后来警察来工地问,谁认识李癞子,没有人回应,我也没有。

  再后来,李癞子的父亲来工地认领尸体,我躲在工棚里面,不敢出去,而我之所以不敢出去,只是担心李老头回去跟人说我在工地干活。

  几个月后,我攒了一些钱,没有去鹏城,而是花钱换了身衣服,买了点带包装的礼品,回了趟村里。

  村里的人都说我发了财,个个围在我身边转悠,我向他们分享着自己在鹏城的所见所闻。

  还有人问我在鹏城有没有碰到李癞子,听说李癞子在鹏城当上了大老板。

  ……

  看完这篇小说,于东想起了《我的叔叔于勒》,两部小说都讲了虚荣,但也都不仅仅讲了虚荣,《四十二岁出门远行》也讲述了中国当下的社会情况,反映了社会夸张的差距。

  不过相较于当年的《十八岁出门远行》,这部小说的风格虽然也有不少荒诞的地方,但已经要柔和很多,不像从前那么锋利了。正如余桦自己所说,以前他总是想着怎么写,现在他多想着写什么。

  此外,虽然小说没有着墨太多,但是也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那就是现在很多老师都选择“下海”,要么去做生意,要么就出去打工,因为出去打工确实挣的更多。

  虽然李癞子的情况比较特殊,但事实上现实中很多年人去大城市打工,一个月工资都有大几百块钱,好一点的能稳定上千,还有些比较特别的活,一个月几千都能赚下来。

  这些人回到村里面,纷纷盖起了大房子,其他人又怎么能不眼红?

  于东将手稿仔细地收好,随后露出了笑容,将余桦送到这里来还真送对了,他现在已经开始期待余桦能出更多的作品了。

  还有王晓波,不管是《青铜时代》还是《黑铁时代》,都赶快出来吧。

  ……

  回到金陵之后,于东甚至都没有回金艺,直接让车子开到了《钟山》杂志社,然后将稿子直接送到了苏桐那里。

  按照一般的投稿流程,稿子肯定要先送给文学编辑,如果文学编辑觉得作品过关,就会推荐给小说组长,然后再由小说组长往上推荐,小说从投到杂志社再到发表中间有一个很长的流程。

  不过既然是余桦的稿子,自然是有特权的,直接略过其他流程,进入到主编办公室。

  苏桐原本在看下一期的稿子,看累了准备点一支烟,就见到于东在敲门。

  见到于东,苏桐十分意外,“你怎么来了?”

  以前于东经常来他们杂志社,不过这两年来的比较少了,一方面于东确实比较忙,另一方面他现在的情况也不适合到处跑。

  于东举了举手上的稿子,“来给你送稿子的。”

  “稿子?你的?”

  苏桐将烟盒收起,迅速站了起来,他们也好长时间没收到于东的稿子了,所以听到于东送稿子过来,他显得非常激动。

  于东笑了笑,说,“不是我的,是余桦的。”

  “余桦的……也可以,快拿给我看看。”

  不管是于东还是余桦的稿子,分量都是足够重的,而且他们也很久没有收到过余桦的稿子了。

  于东笑着走过去将稿子递到苏桐手里,“这稿子可是我刚从荒草村带过来的,还热乎着呢。”

  苏桐恍然道,“哦,你们最近去乡下支教去了啊,我说你怎么突然自己送稿子了,怎么样,在乡下教书困难不少吧?”

  “其实还可以,学生们倒是都挺乖的。”

  “乡村的学生基础比较差,要你们费点心思……乖乖,小说名字叫四十二岁出门远行,余桦今年都四十二岁了么?”

  “你的关注点还挺奇怪的。”

  “哈哈,就是没想到他都四十多了,时光飞快啊。你先坐一会儿,我看稿子,我就不给你倒茶了啊。”

  “不用,你快点看,看完快点决定用不用,你们要是不用,我还要送给《收获》那边看看。”

  一听《收获》,苏桐翻了个白眼,“不用了,我现在就能给你答案,这篇小说我们《钟山》肯定用,下一期不上,下下一期也肯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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