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英雄志士,忠臣义士的争论(回蔓松)

    你说“甚至贪污来的银子,偶尔花掉个三五两改善下伙食也没什么嘛,真要伟大起来干脆把家当全部变卖贴补难民,仅仅把非法合法收入划清界限其实矫情得很,没多大意义。”

    这个,首先,我们可以说一个法律层面的问题,把不当得来的银子用在百姓和自己身上的区别。

    我并不懂法律,不过记得以前看过一部极出色的官场小说,主角是个地委书记,收到很多礼,很多钱,他知道迟早要出事,但是如果他把所有的礼都退掉的话,只怕他的官也会很难当,会有很多人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于是他就匿名不断捐巨款给慈善机构。

    后来,查一个大贪污案,牵连到他身上,他不慌不忙,把捐款的清单交给调查组看,基本上就没有什么刑事问题了。

    可如果他把钱用在自己身上呢?只怕就没这么容易脱身了。

    再谈第二点,把不当得来的银子用在个人享受上,在道德层面是否妥当问题。

    把不当得来的钱,用之于百姓,和用之于自己,有着天壤之别,如果卢东篱这样做了,还会有人真认为他是清官吗?

    其次,人的***是无尽的,一旦打开了这个***的大门,谁能控制一个合适的度呢?

    今天,你花个三五两改善一下伙食,明天你花个三五十两多买些好衣服,后来,你花个三五百两买个小妾,大后天你花个三五千两买所大宅子。

    很多事,一旦开始,就很难停止了。

    人类的****从来是没有止尽了。

    所以,莫因恶小而为之。这是至理明言。

    你说“卢东篱到现在都只是受贿而已。如果有人逼他在帮忙掩盖抢占民女之类罪行和发放赈灾款项之间选呢?”

    关于这一点,就触及到道德可以容许的交易底线问题了。后文中,会有具体事例来说明卢东篱的态度的。

    你说“人首先应当为了自己而活着,不应该把幸福全部寄托在他人身上,仿佛离了别人自己就没意义了似的。

    始终觉得,只有热爱生活、追求幸福的人才能给别人带来快乐。一个人如果自苦到哀多于乐、生不如死的地步,眼中只有别人没有自己,那实在是病态的。长期处于内疚痛苦压抑之中,人会渐渐扭曲。心态平和、从容自信,才能把工作做好。

    另外,一个人如果不重视自己,忽视压抑自己的喜好愿望,而总是把别人看得比自己重要,以至于全无私心,那么这个人也被毁得差不多了。私以为,有私心、有癖好的人才有人味,才能体谅别人。能者应当尽可能达到双赢,一昧压抑自己、除了造福百姓之外别无所求,实在大可不必。百姓未必需要一个人完全牺牲自己,而自己的幸福并不比任何一个百姓的幸福更低贱。”

    我想请问的是,谁能说,小说中虚构的卢东篱,以及史书中,现实里那么多尽职尽责,为了百姓而操劳的好官们,不是在为自己而活。正是因为热爱生活,才要带给更多人好的生活啊。

    他们不重视自己了吗?他们压抑了自己的喜好愿望吗?

    啊,请不要把我们的喜好愿望当成是他们的。

    我们在意的,可能是一部好电视剧,一首好歌,一所好房子,一身好衣服,一部好车。而他们的喜好愿望,也许是让老百姓可以安居乐业,让大家可以过幸福的生活。

    他们在压抑自己吗?至少我并不觉得我笔下的卢东篱有压抑自己。

    他是儒生,他从小读书,学圣人之言,他走正途科举,他努力当官,他主动请求外调,他的志向是为民造福。

    在古代,很多儒生,很多官员都是如此,他们幸福是什么?

    不就是学以至用,不就是凭胸中所学,为百姓谋福,为天下贡献一份心力吗?

    百姓的幸福,国家的强大,身边每一个人的安居乐业,这不就是他们的幸福吗?

    你说“始终觉得,没有能力成大功绩的人,只要踏踏实实做好自己本分就好了,操守再高也起不了多大作用。像卢东篱,既然不可能改变世界,不妨安于做一个普通的官员,尽可能做到称职,碰到无法抗拒无法改变的事情,也就妥协了算了”

    还是那句话,做为普通人,这种想法没半点错,但英雄之所以是英雄,正是因为他们不妥协。

    有很多事,不去试,又怎知一定不能改变,就算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难道就不去尝试。

    而我们能有现在的幸福生活,又何尝不是一代又一代的仁人志士,不肯妥协,不肯后退,不计牺牲,不惜代价,而换来的。

    你说“文中那种品格高尚的人,我能想到的是——耶稣基督;圣雄甘地;特雷莎嬷嬷,之类。耶稣那种,实在是不可模仿。而后两者,似乎都并不觉得牺牲得很痛苦。”

    我还是那句话,请去看看史书吧,象他们这样的人,很多很多,比他们际遇悲凉而为国家付出更多的人,也同样不少。

    只要你肯静下心来去看,就会知道,最普通的人,也会有最炽热的情怀,最平凡的人,也会有最沸腾的热血。

    并不是只有耶稣,才会做伟大的事。

    你说,卢东篱的做法是治标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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