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权独立、三道枷锁

    若发现办案法官、检察官真的出了问题,咨议有权提请罢免。

    言至此处,刘行又提出了一个满朝群臣没人听过的一套新规则来:法权之官咨询表决方可任命,法权之官违法、乱法咨议可行使复核、复审以及提请罢免权。

    “法权dú • lì 、以民为本,两院一署、天下为公。凡与乱者、人人皆可检举,凡有违者、民权自有民之代言者收之。”

    “哄……”

    刘行这一番话讲完,朝堂之上顿时又是一阵哗然。

    所有人都听明白了,以后两院一署虽然权利大到了内阁同知、甚至副首相都无权直接干涉其办案。

    可是同时呢?提名权在其本院本署,表决任用权在咨议院、最终任命权在首辅,这等于是直接就给那些法权官吏套上了三道监管的枷锁。(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