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一)

    罗氏按照与情夫商量的计策,第二天清晨直奔工长常清秋家。她闯进门一把抓住常工长的衣服,大哭大闹道:“我相公昨天到你家喝酒,一夜未归,一定是你鸡肠小肚把他杀了,你还我相公来!”

    说着,朝工长的面部乱抓乱咬,头发也散开了。

    常清秋一边招架,一边争辩道:“我与你相公只不过发生一点口角,怎么会杀了他?再说昨晚我与马小七已经和好了。”

    罗氏哪里肯听,一个劲地撒泼,拉着常清秋就要告官。常清秋念她刚死了相公,命手下人把她送回家,好生劝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