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冠

    一天的接触,秦歌和任宇几人也当得起朋友这个称呼。

    任宇问:“你们是哪里人?”

    秦歌说:“金陵市。”

    任宇哦了一声,说:“我们都是魔都的,下次来魔都,一定打我电话。”

    高柏麻溜的拿出手机,问:“秦歌你电话多少?我存一下。”

    秦歌犹豫了两秒,报出号码。

    这一下,任宇和张跃也拿出手机开始记录。

    任宇问:“秦歌,你是不是学音乐的?”

    秦歌看他一眼,反问:“你觉得我像学音乐的吗?”

    任宇认真点头:“像,特别像。”

    秦歌白了他一眼,说:“那可就让你失望了,我只是对音乐比较感兴趣。”

    任宇似乎不信秦歌的话,他怎么也不能想象,一个对音乐只是感兴趣的家伙,能够写出这么动听的民谣。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天才?

    如果任宇知道秦歌的年龄,这会儿肯定早已经目瞪口呆。

    秦歌和任宇还没到交浅言深的地步,撸完串,各自回去。

    第二天。

    秦歌和徐洁刚刚出门,就看见任宇三人门神一样站在门口,好像刻意等在这里。

    任宇走上来,熟络的伸手搭在秦歌肩头,说:“还没吃早饭吧?走,我知道一家早餐做得特别正宗的店。”

    要不是秦歌知道这货家里不缺钱,真以为他们是来抢钱的。

    吃完早饭,秦歌问:“说吧,有什么事?”

    徐洁有些疑惑看向他,秦歌递了一个你还太嫩的眼神。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任宇大清早的来门口等自己,肯定有事相求。

    被揭穿的任宇,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说:“我想邀请你加入我们的乐队。”

    任宇眼神诚恳,望着秦歌,看得出来,他的邀请很诚心。

    秦歌摇头说:“以后我或许会走音乐这条路,但不是现在。”

    秦歌说的已经很委婉了,任宇听了,很失望,但他心里多少有些准备,不至于太失态。

    气氛一下子沉默了,秦歌放下筷子,说:“《同桌的你》我授权给你们,你们想唱的话就唱。”

    这几天的交往,秦歌发现任宇是个性格很好的小伙子,但性格好不好对秦歌来说就是能不能交朋友的前提,至于合作乐队,这个秦歌真没考虑。

    别说是现在,就算等他以后成年了,大学毕业了,也不会去组建乐队,除非发生什么迫不得已的情况。

    一个人自由,组建乐队代表责任,而且以秦歌所拥有的丰厚资源,完全没有组建乐队的必要。

    任宇吃完早饭就收拾东西离开西塘了,这次来西塘,照他们的说法,一是来寻求灵感,二就是为了昨晚的活动。

    如今活动结束,灵感虽然没找着,但认识了秦歌,这一趟西塘之行就不算亏。(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