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错人的尴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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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把一家公司做大的人,绝对不是普通人,至少头脑够用。
秦歌为什么要让他爸签合同?
结合目前的信息,似乎只有一个原因。
秦歌的年龄,还没达到法律规定的签字权。
相互之间打了招呼,老爸坐在秦歌身边。
老爸很快适应了这种气氛和环境,他想的很简单,自己不能比儿子还紧张,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方是要求着自家儿子的。
这不和卖干货一个道理吗?你是买家,我是卖家。
顾客是上帝不假,可现在的情况是,卖家和买家的身份颠倒了。
秦歌才是上帝!
秦歌两人前脚走进会议室,后面紧跟着又进来两个男人。
一个四十岁左右,一个二十四五岁。
老卢人精一样的,走上前与男人握了握手,说:“这位一定是创世界的董事兼总编林海,久仰久仰。”
林海笑呵呵,两人互相恭维。
秦歌得知这人就是临海,多看了两眼。
林海身边的年轻人,是秦歌的责编,梧桐。
这次凡人网络购买《悟空传》游戏版权,是大事,林海身为网站的董事和总编,肯定是要亲自来一趟的,顺便,他也想见一见男巫。
林海眼睛转向秦歌和老爸,第一眼就锁定老爸,伸手说:“男巫,终于见面了。”
老爸轻轻咳嗽一声,掩饰自己的尴尬,说:“男巫是我儿子。”
说完,林海比老爸还要尴尬。
还有什么事情比认错人还要尴尬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