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贼

    队伍顺着山脚的大道迤逦的往东而行,这是明时的官道,当然修的比较烂,跟后世的柏油马路根本比不了,凭借着伍姓湖与中条山两个坐标参照,许正则知道他们是往东走,后世这条路也是一条连接运城与永济的高等级公路,他当年在运城市、永济市都上过学,这条路不知道走了多少遍,穿越几百年的时空,这条路的方向依旧没有大的变化,可惜物是人非,在这里,不再有他的亲人同事了。

    许正则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难以自拔,过了很久,被人推了一把,他从思绪中清醒过来,却是裴蓓那个小姑娘推得他,许正则抬起目光,只见那边,那中年人已经转过身来,朝他招手,却是要他过去。

    许正则连忙上前去,李天王问道:“许兄弟,听说你们前两天刚剿灭了一股贼寇,是也不是?听说你独自一人杀了好几个贼寇,是也不是?”

    看了眼吴勇,许正则回答道:“是有此事,不过大多是吴兄弟的功劳,他武艺高强,绝大多数的贼人都是他射杀的。”

    “书生也能上阵shā • rén 吗?我孤陋寡闻,可不曾听说过,平日里只见他们念些酸诗腐文,临事怕是都要尿裤子了吧?”一不注意,那女子又追了上来,猛不丁的插话进去,只是说话依旧不客气。

    许正则暗自咧嘴一笑,也不争辩,顺着她的话头便道:“大小姐说的甚是。”

    见许正则服了软,那女子倒好似一拳打空了一样,不爽的哼了一声,她却是不知道许正则的意思,人家都自己承认孤陋寡闻了,那他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只是对李天王,许正则可就不能随便了,看对方好奇的看着他,显然也是十分的想知道答案。毕竟今不如古,先秦汉唐之时,儒士上马击贼,下马吟诗,一手诗书,一手刀剑,真正的是文武双全,出将入相,哪如今时之文士,涂脂抹粉,柔弱比类妇人,让好汉见了,便心声鄙夷。只是偏偏时风奢靡,尤其江南富庶之地,柔弱的男子反而更受欢迎,像许正则、李天王这般的,纵容读过几本书,也是粗鄙野夫。

    “没有什么原因,都是被逼的。”许正则从容的说道,“我想活下去,不想被贼人杀死,那便只有杀死贼人了。”

    这一下连那讨人厌的大小姐也没有反驳他,李天王感慨良久,方才缓缓道:“许兄弟说的好啊,都是被逼的啊,我等本是良善人家,若不是官府催逼,乡绅欺辱,又怎么会走上这么一条路?但凡给一丁点活路,又何至于此?何至于此啊?”

    看这位在蒲、解境内声名卓著的巨寇一副激动不能自已的模样,许正则和吴勇无不惊骇,想来这位大盗也有一番不堪回首的惨事,这才被逼落草。虽然孤陋寡闻,但这位爷的名字他没少听过,听说此人最爱与官府、乡绅为难,下手也极狠,但对贫困百姓倒还算可以。不管是真心实意,还是假惺惺,至少跟着他,不那么担惊受怕。

    见天王伤心,两人不敢问其中隐情,都极默契的低了头,努力摆出一副沉痛的表情,不大的队伍,瞬间便蒙上了一层悲壮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