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礼资料
程颐也极力倡导冠礼,认为“冠礼废,则天下无成人“。《左传·襄公九年》载,晋悼公宴请鲁襄公时,问及鲁襄公的年龄,季武子说只有十二岁。有人援引此例,主张将冠龄提前到十二岁,遭到程颐的坚决反对,说:“此不可。冠所以责成人,十二年非可责之时。“认为,既行冠矣,就必须责以成人之事,否则就成了虚礼;如果冠礼之后不能责以成人之事,则终其一身都不能期望他成人,因此,“虽天子诸侯,亦必二十而冠。“(《二程遗书·伊川先生语一》)
据《明史》,明洪武元年诏定冠礼,从皇帝、皇太子、皇子、品官,下及庶人,都制订了冠礼的仪文,《明史》中有关皇帝、皇太子、皇子行冠礼的记载很多,说明在皇室成员中依然保持着行冠礼的传统,“然自品官而降,鲜有能行之者,载之礼官,备故事而已“。(《明史·礼志八》)可见在官员和民间已经很少有人行冠礼了。清人入主中原后,政府颁定的礼仪制度发生很大变化,虽然还有五礼的名目,但长期作为“嘉礼之重者“的冠礼不再出现在“嘉礼“的细目之中。
折叠编辑本段女子的笄礼
古代男子有冠礼,女子则有笄礼。《礼记·曲礼》说:“女子许嫁,笄而字。“可见女子是在许嫁之后举行笄礼、取表字。笄礼的年龄小于冠礼,《礼记·杂记》说:“女子十有五年许嫁,笄而字。“如此,则许嫁的年龄是十五岁。如果女子迟迟没有许嫁,则可以变通处理,《礼记·内则》郑玄注说:“其未许嫁,二十则笄。“笄礼的仪节,文献没有记载,学者大多认为应当与冠礼相似。
到了宋代,一些学者为了推行儒家文化,构拟了士庶女子的笄礼,司马光的《书仪》以及《朱子家礼》都有专门的仪式。《书仪》,女子许嫁,笄。主妇女宾执其礼。笄礼行之于中堂,执事者用家内的妇女婢妾充任。席以背设椸栉总首饰置卓子上,冠笄盛于盘中,上面蒙以帕,由执事者执之。主人于中门内迎宾。宾致祝词后为之加冠、笄,赞者为之施首饰,宾揖笄者,适房,改服背子。既笄,所拜见者仅限于父及诸母、诸姑、兄姊。其余仪节都与男子冠礼相同。《朱子家礼》的笄礼与《书仪》大体相同。女子许嫁,即可行行笄礼。如果年已十五,即使没有许嫁,也可以行笄礼。笄礼由母亲担任主人。笄礼前三日戒宾,前一日宿宾,宾选择亲姻妇女中贤而有礼者担任。陈设,在中堂布席。厥明,陈服,如冠礼。序立,主妇如主人之位。宾至,主妇迎入,升堂。宾为将笄者加冠笄,适房,服背子。为笄者取字。笄者见尊长,最后礼宾,仪节与冠礼相同。
公主的笄礼,文献语焉不详,《政和五礼新仪》的《冠礼》没有提及,而《宋史》有之,皇帝亲临于内殿,估计是仿照庶子冠礼制作的。明代笄礼不见于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