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王”
经济学理论指出,政fǔ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护弱势群体,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宏观环境稳定。弱势群体本来句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态势,不能指望市场竞争来解决他们的困难,所以政fǔ责无旁贷要伸出援手。
而就华夏而言,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无所谓廉租房,所有的人都靠单位分配住房,职工象征性地缴纳一点租金,这和当时实行的低工资制度是相互匹配的。但是在房改以后,住房市场化,贫富差距迅速拉开。现在吴城还只是有些市民偶尔提一提说现在房价好像有点高,但萧宸自然知道,在2004特别是2006年以后,房价的暴涨,使得许多低收入家庭买不起房子,住房保障问题日趋尖锐,前瞻性地提前进行经适房和廉租房的准备,才能在今后有备而无患。
而根据前世的经验,即便到了数年以后,房价已经“疯了”的时候,谈到廉租房,各级政fǔ依旧抱怨资金短缺。好像只要有了足够的资金,为穷人盖些廉租房是不成问题的。实际上呢?各级政fǔ倒也公布了一些关于廉租房的数据,可是一般老百姓很难理解这些数字背后究竟意味着什么。
按照萧宸“前瞻性”的分析,在日后政务院“24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廉租房的资金有四个来源:“一是地方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二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三是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适当提高比例;四是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等方式给予支持。”
也就是说,廉租房资金有四个来源:第一,地方政fǔ预算;第二,住房公积金;第三,土地出让金;第四,廉租房本身的租金收入。
然而这四个资金来源的信息透明度不同。各级政fǔ的财政预算中是否拨款修建廉租房,拨了多少,是否落实,这些问题比较难以检查。对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情况也比较难监管。廉租房的租金收入更是微乎其微,解决不了多大问题。那么这三项姑且不谈,就说土地出让金,这个收入数额巨大,比较容易查证,民众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都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值得注意的是:土地出让金没有上缴中央财政,也没有计入地方政fǔ财政预算,都在地方政fǔ手上!按规定,必须将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用于廉租房建设。倘若连这一点都做不到,想让地方政fǔ从财政收入中拿出点钱来帮助穷人就更不可能了。
根据萧宸在前世的了解,事实如何呢?2006年商品房销售总额为20509亿元,其中,政fǔ拿走了大约40%,也就是说大约8000亿元被政fǔ收走了。扣除税费和其他开支之后,土地出让金的净收益为2900亿元。在“24号文件”之前曾经规定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不得低于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5%,也就是说,按照国家规定在2006年应当用145亿元建设廉租房。而实际上,2006年廉租房建设完成投资总额是47亿元,占土地出让金的1.74%。那么,还有将近100亿元到哪里去了?而如果拿10%来计算,这个问题就更严重了。
在西方国家,每年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占财政预算的2%?3%。香港用于廉租房的资金更是占到财政预算的5.5%。而在华夏大陆,2006年全国用于廉租房建设资金47亿元,仅占财政支出40213亿元的0.1169%。当萧宸看到这些数字的时候,他都觉得对此简直不知道该何评价。
2007年廉租房投资83.2亿元,政fǔ总财政收入超过50000亿元,廉租房投入占政fǔ开支的0.167%。问题依然非常严重。
2007年商品房销售总额超过了25000亿元,土地出让金净值大约3625亿元。廉租房投资占土地出让金的比例约为2.3%,仍然远远低于政务院的要求。有些地方官员口口声声关心民生,可是在廉租房建设问题上是否有点叶公好龙?
京城市在2008年计划兴建廉租房50万平米,按每套60平米计算,还不到1万套。对于1600万人口的大城市来说,实在是杯水车薪,仅仅是聊胜于无罢了。
那么真的是财政困难,没有资金吗?萧宸任务,这个说法在某些特别贫困的地区也许可能,但在大多数地区只怕都能用“扯淡”来形容。这些年来,特别是通过洪定邦总理的财政和税费改革,华夏财政收入逐年递增。2003年财政收入首次突破2万亿元,2005年突破3万亿元,2006年接近4万亿元,2007年突破5万亿元。2007年财政收入增幅31%,而土地出让金还并不包括在财政收入之中,其增幅还超过了财政收入。
所以萧宸一直觉得,平心而论,在廉租房的资金投入上不应当存在多大的困难。按照2006年决算数据,全国财政收入39373亿元,支出41535亿元,财政赤字2162亿元。这就搞笑了——各级政fǔ财政收入增加了,不料开支也大幅度增加。在这么好的形势之下,依然赤字财政,钱居然还是不够huā,于是廉租房建设自然被挤出了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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