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贞案(17)

    “本官还能把人证交给你吗?真交给了你,怕明天早上就见不到他了,”薛禄轻蔑地看了他一眼:“诸位大人好好看看,纪大人狗急跳墙了是什么模样,恐怕过了这村就没这店儿了。”

    他说着也不顾堂下隐隐的窃笑和纪纲黑到底的脸色,继续发问道:“李贞,纪纲如此要挟你,可有凭证,有什么不是口头的证据吗?”

    “有,”李贞道:“他送给我一方砚台,说知道我家贫。”

    “砚台?”薛均皱起了眉头道:“又是砚台?”

    “他送给我一方端砚,”李贞低下头道:“据说价值万贯,我不敢收,他硬塞给了我。我害怕这东西惹祸,就将它埋在了我家房屋墙角之下。而我因为心虚,打翻了自己常用的砚台,皂隶叶转才自告奋勇要为我从家乡带一块回来,这就是前因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