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望”催化“自我意识的斗争”

    报清华还是报北大?这个太好选了,反正两个都考不上……

    ……

    所以,智慧种族个体“选择”时刻的“内在运动”完全是两个“自我意识”的双重运动。

    每一方看见对方作它所作的同样的事。

    每一方作对方要它作的事,因而也就作对方所作的事,而这也只是因为对方在作同样的事。单方面的行动不会有什么用处的,因为事情的发生只有通过双方面才会促成的。

    因此行动之所以是双重意义的,不仅是因为一个行动既是对自己的也是对对方的,同时也因为一方的行动与对方的行动是分不开的。

    它们承认它们自己,因为它们彼此相互地承认着它们自己。

    一般情况下,“自我意识”的斗争,一个依赖者,一个是被依赖者,存在“主”和“从”的关系;

    所谓“主”的“自我意识”,往往是在“选择”中“获胜”较多的一方;

    这种情况,在每一个人或者每一个“智慧种族”个体上都普遍存在,而“选择”的结果,就是这个人的“行为模式”!

    “行为模式”对于的“内在”,就是所谓的“个人价值观”。

    但是,也有个别的情况,“从”的“自我意识”变的强大,从而导致“主”“从”两个自我意识的完全分离:

    人格分裂,就是这种极个别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