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命案
自西向东贯穿常麓市的涟河,它的源头来自西面的一座小城市—箐里。涟河全长三百多公里,是途经的八座城市的主要用水来源。今年,常麓市的寒冬降临得很早。涟河河面上,早早地飘起了鱼鳞般纤薄而密集的浮冰。游客与行人慢慢地不再靠近这里,结了冰的河面上钓鱼都很难下得去鱼钩,更别提要忍受那刀子割般的寒风了。
涟河上现在这样的情况会一直持续到河面完全结冰以后,才会慢慢好转。到那时,热衷滑冰运动的市民会再一次把涟河变得活泛起来。而如今,涟河上下已经变成一个被人遗忘的世界。
这天入夜以后,雪花稀稀落落地出现在天空中,一场酝酿已久的大雪已经初露端倪。涟河大桥上的桥灯,按时在桥面上洒下黄乎乎的一片灯光。而灯光下面却没有任何的行人和车辆,所有人为躲避即将到来的大雪,都缩在了家里。
当马大头从涟河大桥上跑到岸边的时候,没有人发现他的存在。彻骨的寒风劝退了所有想要在此处逗留的人。说来也有趣的是,体型肥胖的马大头也是一个滑冰运动的爱好者。
但他滑的时候只有裹上厚厚的围巾,再戴上口罩才敢出现在冰面上。因为他实在太胖了,胖得让大家怀疑他这样的身躯要如何才能动得起来;胖得让大家害怕,这个人会不会把脚底下的冰踩出一个大窟窿。总之,只要马大头穿着滑冰鞋出现在冰面上,他总能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到自己的身上。被当做马戏团的动物一样,被人围着指指点点,寻欢作乐。
所以马大头才会不敢在市中心的滑冰场上滑冰,只有每年涟河的河面上结冰后,他才偷偷来这里过过瘾。在这广阔的涟河上,他至少可以滑得远一些,让别人来不及追逐他的身影,那样就可以不用面对那些人的冷眼与刺耳的嘲笑。
马大头在岸边奔跑不停,虽然天上的雪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地上堆积着,但离涟河的河面完全冻结却还早得很。此时的他既没有戴着口罩,围着围巾,也没有拿着他心爱的滑冰鞋。马大头并不是来滑冰的,他只是在岸边发了疯似地奔跑着。即便地上潮湿的泥沙不断阻滞着脚步,同时也在迅速消耗着他的体力,可马大头却仍在岸边没完没了地奔跑着。
马大头这样问自己:他何时像现在这样狼狈过?在今天的这个大雪纷飞的夜晚,马大头忽然又回想起许多年前,有人第一次用“马大头”这个绰号称呼他时,那种难堪与愤怒,化作强烈的烧灼感攻击着他心脏的感觉。可那时遭受的一切,却也没有今天的这般使他痛苦。随着马大头今天第一次向别人敞开自己内心最柔软的那部分,他发现自己真的只不过是一个没人疼没人爱的丑八怪而已。
雪越下越大,马大头的头发和衣服上落满了雪花,极端的低温令他眼前的景象开始变得模糊不清。马大头低头看向自己的双手,它们已经不像之前那般疯狂地颤动着。一丝欣喜从他的眼中闪过,马大头又确认般地捏了捏拳头,最终笑了起来:“嘿嘿嘿……我做的没错,你只是一个该死的女人罢了。”
这个冬季落下初雪的夜晚,除了马大头以外没有人知道,就在半个小时之前,一个名叫:周惜的女模特死在了他的手里。
可是,或许就连马大头自己可能也不知道,在那一刻究竟是什么激起了他shā • rén 的欲望。因为就在他被邀请来到周惜的家里的时候,他怀抱着的还是截然不同的心情。马大头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会将一个鲜活的生命推入深渊。
他甚至不禁质疑自己,难道他的前生曾经是一名屠夫吗?如果不是,那为什么在下手杀周惜的时候,他的心中会没有一丝的波澜。即便是在现在,自己的手在不受控制地颤抖着,但是一转眼他就能使它们停止下来。这理应是杀手的天性,马大头忽然觉得这也不算什么坏事。
他回想起小的时候,自己抓住了一只黑色的麻雀,黑不溜秋的,让他觉得十分的恶心。马大头一直觉得麻雀就该是褐色的,黑色的麻雀不就是异端吗?黑色的麻雀不就是畸形吗?他杀死那头麻雀,就像捏开一团面包一样,麻雀的尸体变成了一团脏兮兮的污秽,像面包中间夹着的黄油,麻雀的内脏流了一地。马大头对此没有任何的感觉,就像今天杀死周惜那样。
时间回溯到今天的傍晚时分,那时的天色还没有完全黑下来。雪还没有开始下,路上还干干净净的,许多行人与车辆还在不紧不慢地行进在回家的途中。正是在这时,中间人邵可夫给马大头打来电话,告诉他那个名叫周惜的模特今晚约他“谈事情”,地点就在她住的金景花园公寓。
听到消息的马大头别提有多惊喜了,他抓紧时间在家洗了澡,不仅用了他最喜欢的漱口水和沐浴露,甚至把他出席正是场合的衣服也拿了出来。到最后,还去商店里挑选了一件他自认为非常精美的礼物这才急匆匆地赶去赴约。
马大头还记得他进门后说的第一句话,是在自家镜子前排练过许多次的所谓“社交辞令”。但出乎他意料的是,当他真的见到周惜并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还是下意识地紧张了。
“周惜,你今天真漂亮。”
“是吗?谢谢。”马大头肥胖高大的身躯,让第一次与他见面的周惜吃了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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