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中立区冒险篇 暴雨之夜的极光

    不光是单纯的辅助和防御,蓝波柔不停的尝试将发丝送过高墙。但从没成功过,每一次稍微接近墙根发丝就会被列钰挥洒出的黑死花的剧毒汁液或是挥舞的镰刀准确的切断。即便他正在以一敌二,但列钰的防御依旧如同铸铁般稳固。

    墙的另一面传来频率更加高亢的撞击声,不难想象列玦的死灵蛇正用铁尾抽击着韩世壕的身躯,只要等到韩世壕被彻底解决两人会合,阳皓辉等人就再无胜算了。

    可真正情况是列钰并不轻松,并非因为他抵挡不住蓝波柔和墨萌的联合攻势,而是阳皓辉手中一个红绿相间的光球正在越发明亮。他说过三分钟,那么三分钟后就一定会发生什么,列钰从来没有小瞧这个表面实力最弱的人类。

    分析战局,找到制胜点......列钰还算游刃有余,他一边与墨萌碰撞一边高速的思考着。作为枯木狐元妖,他的能力其实并不算强。“模仿”这个种族天赋在战斗中并没有用处,他又是木元能的元妖,会使用的也只有黑死花这一个物质提炼,被墨萌的武装镀层.火大幅度的克制了。但他最强大的是智慧,远超一般元妖和人类的智慧。

    按照原本计划,他和列玦先趁着交易时毒瞎韩世壕直接解决掉,列玦是“普通人”这件事本就是他故意透露的。

    可阳皓辉把一切的计划打乱了,他那一拳就像是一把直插要害的尖刀。

    于是不得已他们发动钟ru 石的机关分割战场,再一人一边逐个击破。列玦那边有死灵蛇助阵,韩世壕看不见,叶若花在自己这边的战场,解毒药又已经被他们抢走,韩世壕没有一个手段可以解除致盲的毒素。就算列玦只是“普通人”,这么多优势叠加起来对付韩世壕也只是时间问题。而他只需负责拖住这个时间等待会合,以他元妖的身体和五阶的实力想要对付那三个小姑娘加上一个半废的阳皓辉简直不要太轻松。

    可这个计划也泡了汤,阳皓辉用一句“三分钟”就将拖住时间的原本计划打破了。那个红绿相间的光球中正释放着恐怖的威能,哪怕只是稍微看上两眼列钰都觉得一身狐毛乍起。

    列钰清晰的知道阳皓辉也看透了战局,他的每一步看似简单但实则都切中要害。其实如果不是敌对,列钰很想和阳皓辉喝上一杯。这个男孩给了他久违的棋逢对手的感觉,明明是敌人,却又彼此相知,一方的行为目的另一方可以很轻易的了然于胸。他一步步的铺设死局而阳皓辉则一步步的破解,双方的每一步都战局造成了深远的影响,仿佛两个至高的棋手以这个紫晶洞为棋盘博弈。可他是元妖他是人类,他们之间必定只能以染血的刀剑相向。

    综合分析起来,对方的制胜点只有两个。要么把阳皓辉手中的解毒药送到韩世壕手中,要么在这边的战场干掉自己。第一点显然不可能,唯一有希望做到的只有蓝波柔的发丝,这点已经被自己防死了;那么只有第二种可能了,阳皓辉手中的红绿光球是“只要撑过三分钟,就可以将自己干掉”的必杀!

    列钰想通了一切,对方的制胜点同时也是自己的。换句话说,只要破坏掉阳皓辉的那个不明元技,赢的就是自己!

    又一次碰撞,黑死花提炼物与火芒同时消散,镰刀和武士刀上都伤痕累累。列钰和墨萌同时后退,但显然阶位和身体的优势让列钰占尽了上风。列钰身上的服装基本还是完整的,只不过少许狐毛掉落,而墨萌身上则布满了细密的割伤,虎口开裂,嘴角微微渗血。如果不是火芒蒸发掉了他的剧毒,其实两人已经分出了胜负。

    墙的另一侧持续传来剧烈的震动,列钰以此为背景音,冷对其余所有人。

    “你应该庆幸我和凌浩云那个废物一样是木元能。”列钰说,他侧身将镰刀藏于身后。

    “再来。”墨萌横刀在身前,口吻淡淡。她仿佛完全感受不到割伤的疼痛,连表情都没有变化,只是再度摆出了预备冲锋的姿态。

    “可你忘了件事。”列钰突然笑了,“我有的可不光是元能,元妖最强于人类的.......永远都是身体!”

    机括的崩鸣声传来,诛神弩居然破开列钰侧面的腰腹射出!难怪他先前侧身,他不是要藏住镰刀而是诛神弩!为了隐藏住这次突袭不惜以身体作为诱饵!

    弩箭直射墨萌,墨萌仓促之下连忙以刀格挡。列钰要的就是这一瞬间,他拖着侧腰上的血洞高速的冲刺过来,直接绕过了墨萌。蓝波柔唤出涟波甩去,同时暴雨般的萤蓝色发丝缠绕上去。但列钰居然理都不理,他挥舞镰刀在周身组建起密集的刀网顶着鞭子和发丝的束缚奔跑!木克水,蓝波柔的元技对于他的束缚力被大幅度降低了。

    发丝有着足以切割铁块的硬度,但落在列钰身上竟然连皮肤都没法割破。这就是他话中的寓意,元妖的身体相较人类来说太强了,一切发生不过几次呼吸时间,他腰间的血洞甚至已经愈合了。

    目标是阳皓辉!列钰不惜冲入敌阵也要解决掉他。对方一切翻盘的可能都集中在他身上!而现在唯一能稍作阻挡的只有叶若花了,那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森精女孩!

    但就在这一刻,藏青色的布团突然在他和阳皓辉中间展开.......是压缩帐篷!阳皓辉的手上都是血,血一样是水,完全可以作为打开这个小东西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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