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初临异世乱风云 :误放猫妖害人间

    白云挤眉弄眼样子,君影心中好笑,这小子看来很喜欢金汐儿。可是今天君影不能成人之美,金淇淋喜爱诗词,想要得到阿金的本体,就得写出一首千古绝唱,还有可能换到。

    “在下不才,不过这首诗确实是我写的。”君影说道。

    “你你你……”白云心中恼怒。

    听到君影的回答,金汐儿十分激动,一把推开白云“君公子可还有其他著作?”

    “自己倒是还写过一些,写的实在是不怎么样。不过我这倒是还有一些前辈所作的优秀诗词,至今还未在圣魂大陆上出现过。”

    “奥?”金淇淋急忙说道“快吟来听听。”

    “我可以将此诗赠送给金城主,不过还希望城主能够用东西来换。”君影说道。

    金淇淋心想,原来你是有目的来的,我倒要看看你是为了什么“不知公子想要什么?”

    君影指着书桌上的那只金猫说道“这只猫。”

    金猫虽然年代久远、名贵,金淇淋也十分喜爱,不过只是身外之物。

    “君公子,你还是换一个吧,这只金猫我爹很喜欢,恐怕不会送给你。”

    “汐儿,如果君公子真能写出令我心动的诗,我倒也愿意割爱。”

    诗我是不会写了,不过以前地球上的前辈大家留下的诗歌我倒是还记得不少,君影清了清嗓子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何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君影吟完,金淇淋和金汐儿还未从诗词中清醒过来。

    “好诗,好诗,君公子,此诗是你所作?”金淇淋问道。

    “并不是,是一位名叫李白的前辈所写。”

    “果然秒,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千金散尽还复来!”金淇淋反复吟诵“君公子,不知此诗的诗名是?”

    “将进酒。”

    “好好……”金淇淋急忙拿起笔,将此诗写了下来。

    “爹,这首诗你满意吗?”金汐儿问道。

    “满意满意,非常满意。”

    金汐儿跑到书桌抱起金猫“那这只金猫就是君公子的了,爹,你可不能后悔。”

    “呵呵,你这个臭妮子。”

    金汐儿跑到君影身前,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将金猫递给君影说道“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君影心中微楞,仅仅凭一两首诗就行如此大礼进行拜师?

    白云见状也跑了过来“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金汐儿踢了白云一脚“我拜师,你捣什么乱。”

    “我不管,你拜谁为师,我就拜谁为师,也得跟着你。”

    “君公子。”金淇淋说道“小女和我一样喜爱诗词,既然她有拜你为师的心,还望不要拒绝。”

    “金城主,万万不可,在下何德何能能当城主女儿的师父。”

    “请收我为徒。”金汐儿十分真诚地地拜了下去。

    君影犹豫了一会说道“好吧,既然你诚心拜我为师,我就收下你。我也没有什么像样的拜师礼,就再送你一首诗吧。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

    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

    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

    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

    ……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金汐儿听得入了迷,竟流下了泪水“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多谢师父。”说完再次拜了下去。

    “这首诗名叫长恨歌,是一位白居易的前辈所作。”

    “师父,你也要收我为徒啊。”白云抱着君影大腿,一副无赖的样子。

    “我还不知公子是?”

    “我叫白云,是金陵城首富白云天的儿子。”

    “呵呵。”金淇淋笑道“白云从小喜欢我们家汐儿,既然汐儿拜你为师,他一定会死皮赖脸的跟着你们,我看你就索性收他为徒吧。他的武魂是上古十大神剑之一的纯钧剑,跟着你也是有些用处。”

    “纯钧剑?”君影有些不可置信。

    “是啊,师父,你说我家里的武魂都是招财猫,就出了我一个剑魂,搞得我爹以为我不是他亲生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