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居”和“野合” (更新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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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者所记载的差异,仅仅一字之差,一个是“野居”,另一个则是“野合”,看似相差不大,但意思却是截然不同。
野合,从字面意思来理解,就是在野外发生性关系。引申一下,就是指在违背伦理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
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唐人司马贞《史记索隐》的解释,他认为这里的“野合”,意思是叔梁纥年老而颜征在年少,这种不合礼仪的情况所以叫“野合”。
而唐人张守节在《史记正义》中则直接说,男性六十四岁、女性四十九岁,是曰“野合”。
而“野居”,一般也有两层意思。
一是指在野外居住;二则是指在家以外的居所居住,并和颜氏女生下了孔子。
想到这里,向南忍不住嘴角上翘——
孔子衣镜上的这些记载,怕是真要在学术界引起轩然大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