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自盗

    “你又不是船老大,何必要替他担这个责任,把官材往自己家里抬呢?”

    “你们没有其他事情,早就让你们回去了,我们有这么空吗?”

    我边施展政策攻势边在观察他的表情变化,其实在这种环境下,人的心理变化都写在脸上。

    “有戏!”

    我心里己有十足的把握。

    没过多久,他开始交待。

    “还有一次拿了一圈钢材。”

    “把详细经过说一下。”

    他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继续说。”

    他的神情变得非常紧张,好象坐不住的样子。

    “你不全部交待清楚,就是抗拒,后果我们已经和你说过了。”

    我这一紧逼,他又开始交待两次把运输中的部分木材搬回家的事情。

    有了他那里的突破,我非常兴奋,把这情况告知沈国兴,他也很激动。

    我们商量先把船老大放一下,找还有两个船员进一步核实,扩大战果。

    很快都交待了这两起事情,还交待了几次小的事情。

    晚上,我们集中力量对付船老大,一直审问到深夜,把他们做过的8起大小事情都基本问清楚了。

    第二天,根据所长的要求,我和沈国兴带上所有材料去县局汇报,预审股的一个老同志给这个案件定性为“监管自盗”,而且是三人以上多次合伙作案,应该符合“盗窃团伙”的特征。

    我又长了知识!